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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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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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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病住院报销

报销比例:

参保人在城乡居民医保基本支付后需个人自付费用,年度累计超过10000元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险按70%比例补偿。

最高额度:

年度补偿累计最高限额为160000元。

报销流程:

1、直接结算

梅州市范围内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已实现直接结算,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将逐步实现直接结算。

2、零星报销

①.**财险梅州市分公司在各县(市、区)社保局城乡居民医保中心设立大病保险服务点。

②.接到赔付通知的参保人可到就近的县(市、区)或镇(街道)城乡居民医保服务点办理申请大病保险报销手续。

需提供资料:身份证、二代社保卡原件和复印件。

(二)普通门诊费报销

报销额度:

每人每日每次最高支付限额为100元,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500元。

报销流程:

参保人在人社部门认定的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实行医院即时结算。

就诊时需提供材料:身份证或社保卡(未成年人提供户口簿)。

联系方式:

梅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0753-12333

各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地址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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