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见】
应及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执行对方的财产。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法律意见】《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
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第二百五十四条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
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关于离婚后男方不支付抚养费怎么办呢的问题,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离婚后男方不支付抚养费的处理方法:1、双方协议离婚的,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支付抚养费,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2、双方诉讼离婚的,一方不执行法院判决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
女儿不认父亲是感情问题,不是法律问题。只有当父亲无生活自理能力时,需要女儿赡养而女儿不尽义务时,才能由法律介入,判决女儿承担赡养义务。
1、离婚后一方不给抚养费,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以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倘若一方没有经济能力,生活不能自保,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不承担抚养费。2、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3、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
户口不迁出,满足起诉条件的,可以诉讼。如果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义务,法院可以要求相关单位协助迁出户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1、第一百一十四条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除责令其履行协助义务外,并可以予以罚款:(一)有关单位拒绝或者妨碍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二)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的;(三)有关
一、离婚后男方不出抚养费应该怎么办1、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
离婚后不给迁出孩子户口的,当事人可以携带小孩的户口本、出生证、夫妻户口本等材料到夫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即可,不需要经过对方同意。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
一、离婚后男方不给孩子的抚养费怎么办 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对方不支付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
1、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他配合迁户。2、单独立户,女方离婚之后可以把自己的户口从男方家里迁出,但是地址还是同一个地址只是单独立了一个门户而已。3、保持原户口,女方离婚了之后也可以不动自己的户口,也就是说把自己的户口依然挂在男方家庭里,但唯一不同的是户口本上会标注离异信息,并且表明和户主毫无关系。4、迁回原籍,结婚之前女方会把户口迁到自己丈夫家里,那么离婚之后她们也依然可以把自己的户口迁回原籍也就是
1、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他配合迁户。2、单独立户,女方离婚之后可以把自己的户口从男方家里迁出,但是地址还是同一个地址只是单独立了一个门户而已。3、保持原户口,女方离婚了之后也可以不动自己的户口,也就是说把自己的户口依然挂在男方家庭里,但唯一不同的是户口本上会标注离异信息,并且表明和户主毫无关系。4、迁回原籍,结婚之前女方会把户口迁到自己丈夫家里,那么离婚之后她们也依然可以把自己的户口迁回原籍也就是
离婚后男方不让女方看孩子怎么办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恢复探视权的。但是如果当事人有一些不利于子身心健康的,法院可以中止当事人的探视权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
一、女方户口在男方,离婚后女方不迁出。男方先找女方协商,协商不成就到法院起诉,让法院依法强制迁出。二、若女方已不再你户口所在地址生活,而让女方要将其户口分开,凭离婚证向户口登记机关主张你的权利,将其户口迁出。三、若双方也都还在同一地址生活,但分户生活,凭离婚证向户口登记机关主张你的权利,将其户口迁出。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1、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
对于夫妻离婚后需要变更其未成年子女姓名的,须由双方共同协商提出书面申请,并携带户口、身份证、孩子的户籍、离婚证到公安机关办理。如未成年子女原父母一方查不到下落的,应由其父亲或母亲出具保证书或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对方失踪。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姓名而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
1.若是通过协议离婚,男方不履行协议,可凭离异协议、身份证、户口本以及离婚证,到男方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要求男方履行离异协议,维护女方的权益。 2.“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即是说,由于履行协议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对方履行协议内容,人民法院应
一、如果被人打了怎么要求赔偿 1、如果被人打了,一般可以私下协商赔偿: (1)如果损伤达不到轻微伤的程度,可以要求施暴者承担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 (2)如果损失达到了轻伤或者重伤的程度,被打的人便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所承担的民事赔偿一般在刑事诉讼附带的民事诉讼中提出,也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诉讼或先审理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代理诉讼的律师
一、离婚后女方不肯迁户口怎么办 离婚后女方不肯迁户口的处理办法如下: 1.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2.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
夫妻协议离婚后一方不配合房产过户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书,法院下达的判决书生效后,对方还不履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借款到期对方不还钱的,出借人可以要求其及时还款,并支付逾期利息,借款人明确表示不还款的,出借人可以提起诉讼,申请支付令
离婚了前夫一直纠缠恐吓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及时报警。《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一、离婚后如不付抚养费应该怎么办1、离婚后一方不给抚养费,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以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倘若一方没有经济能力,生活不能自保,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不承担抚养费。2、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
一、离婚后男方不给户口本怎么迁户口男方不愿意拿出户口本而导致户口无法迁移,对此可用两种方法解决:1、确认户口本确在男方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诉讼。因户口本为双方共有并且共用,男方不愿拿出来即可告对方侵权;2、向户籍管理部门申请遗失补办。因户口本老是没法拿到,因此可确认其已遗失,在户籍部门补发时将户口顺便迁出。二、离婚户口迁移手续1、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第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