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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问题描述

南宁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1个回答

一、南宁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1、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政务服务窗口首问负责人对申请审查并处理;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办人审批;

4、告知申请人,并对受委托银行发出指令,将符合提取条件的资金转入职工在该行的借记卡。

二、南宁公积金提取地点

1、南宁市新民路24号临街办公楼1层住房公积金综合业务窗口(1-14号)。

2、南宁市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窗口(53-54、58-68)。

三、南宁公积金提取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以上就是对“南宁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的回答,实践中,想要提取住房公积金进行使用的,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行,同时使用的范围也是要在规定范围内。

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或者法律问题,欢迎到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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