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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某公安机关在“扫黑除恶”期间侦破当地最大黑社会,经林律师团队辩护,定性改为“涉恶团伙”并最终打掉3项罪名、免于没收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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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某公安机关在“扫黑除恶”期间侦破当地最大黑社会,经林律师团队辩护,定性改为“涉恶团伙”并最终打掉3项罪名、免于没收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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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观点分析    山东省某地公安在“扫黑除恶”期间,抓获了以Z某及其子为首的犯罪团伙,并认定Z某在其任职当地村支书期间,利用自身影响力,纠结大量社会闲散人员,在该地及周边地区作案多起,属于当地最大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

     案发后,Z某慕名向本团队寻求委托,本团队立即奔赴当地,在完成会见嫌疑人、阅卷等工作后,向检察机关提出Z某团伙应当属于“恶势力”而不是“黑社会”的法律意见,经过多轮沟通与坚持,检察机关最终对此完全采纳,将公安机关认定的“黑社会”组织改为“恶势力”团伙起诉。

    本案进入审判阶段后,本团队再次针对检察机关指控的非法持有枪支罪、聚众斗殴罪、职务侵占罪、寻衅滋事罪、破坏生产经营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骗取贷款罪等多项罪名提出无罪及罪轻辩护,提出了多项精准的量刑建议。

最终,山东某法院采纳了我方辩护意见,减去了三项起诉罪名及多年刑期,由没收个人财产改为判处罚金,最终对Z某及其子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八个月、罚金10万以及有期徒刑十年八个月、罚金8万,本案取得了理想的辩护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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