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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报酬个税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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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报酬个税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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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务报酬个税计算

1、劳务报酬个税按照个税计征税率计算,例如:工资范围在1-5000元之间的,包括5000元,免征个人所得税;工资范围在5000-8000元之间的,按照3%计算应纳税额,用工资总数额减去应纳税额后得出税后工资数。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

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

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二、稿酬是否属于劳务报酬

1、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稿酬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同属个人所得税11个征税对象;

2、稿酬所得不属于劳务报酬所得,是属于个人所得。

3、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4、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

5、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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