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公司_字20161号关于印发_公司劳务分包管理制度的通知公司各部门、各项目部:现将_公司劳务分包管理制度印发给各部门、各施工项目部,望认真执行。
附件:_公司劳务分包管理制度_公司_年_月_日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进场劳务管理,优质、安全、高效地完成施工生产任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及项目部具体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劳务管理目的
第二条规范劳务队伍管理及劳务用工管理,有效控制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切实保障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坚持使用整建制劳务队伍和临时性用工相结合的原则,严禁将工程项目转包、违规分包,严禁劳务队伍再分包。
第三章组织机构、分工与岗位职责第三条项目部组织机构为加强劳务工作管理,项目部成立劳务管理领导小组: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项目副经理、总工程师)成员:(技术负责人、工程技术组、质量安全组、后勤设备组、财务组等负责人)。
第四条项目部劳务管理领导小组职责(1)制订项目部劳务工作管理办法,提出具体实施意见。(2)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本项目所用劳务队伍组建、使用情况和劳务管理情况。
(3)检查劳务人员的岗前培训工作。(4)监督劳务用工情况,督促劳务队伍要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监督劳务人员的劳动合同签订及其执行情况。
(5)检查审核劳务队伍签订的劳务用工合同执行情况。每半年公布劳务队伍履约情况。(6)监督劳务人员工资支付情况。第五条项目部工作职责(1)项目部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指定相关部门负责劳务队伍的管理工作。
(2)对劳务队伍进行资质审查,并办理相关报批手续;(3)建立劳务队伍档案,择优选定外部劳务队伍;(4)依法签订劳务合同;
(5)对劳务队伍管理情况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检查、评价,按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建立台帐。(6)开展劳务队伍的效能监察;
对不规范的劳务队伍实施警告、停工整顿、经济处罚、清退等处罚。(7)按合同约定办法劳务费用的结算、支付。
第六条部门职责分工
(一)项目部、工程部(包含材料部门)
1、根据生产任务的实际需要,负责提出劳务队伍设立计划及劳务人员使用计划。
2、会同有关部门对劳务队伍的设备、施工能力等综合实力进行考查评价。
3、为劳务队伍进行现场交底,提供作业指导书和相关技术资料。
4、组织对劳务队伍的验工结算、竣工验收工作。
5、负责对劳务队伍机械设备的评价,负责机械租赁合同的签订。
6、负责对劳务队伍工程机械、物资消耗的监督管理,并参与验工结算、竣工验收工作。(材料部门负责)
7、监督检查劳务队伍所用危险、爆炸物品的管理。(材料部门负责)
8、负责劳务队伍的资质审查,会同有关部门每季度对其资质、信誉、人员素质、业绩、施工能力等综合实力进行考查评价。
9、负责劳务管理实施细则的制订。
10、对劳务管理工作进行指导与监督。
11、负责对劳务队伍进行劳务用工合同的拟定。
12、负责劳务人员身份的查验工作,登记造册,建档立卡后方可使用。
13、负责统计上报劳务队伍、劳务人员情况的有关数据、报表。
14、负责对劳务队伍的验工结算、竣工验收、清算等工作。
(二)安全质量管理部门
1、负责对劳务队伍在生产作业全过程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实施。
2、督促劳务队伍建立健全内部质量保证体系。
3、负责对劳务队伍在生产作业全过程安全指导、检查与监督,参与进场所有劳务人员的岗前教育培训。
4、督促劳务队伍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环境保证体系。
5、负责和劳务队伍签订施工安全协议。
6、负责对劳务人员岗前培训、持证上岗等情况进行落实、检查与监督。
7、负责调查、处理劳务队伍、劳务人员发生的因工伤、亡以及环境污染等事故。
8、参与对劳务队伍的验工结算、竣工验收工作。
(三)综合部门
1、参与劳务用工合同的制订以及对劳务工资的验工计价、劳务费结算工作。
2、负责劳务队伍劳务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
3、按照“谁雇用,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治安承包责任制,纳入施工现场治安管理,维护治安秩序的稳定。
4、参与重大责任事故、治安灾害事故的调查处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5、督促、指导劳务队伍确定专人负责治保工作。建立健全治保组织和义务消防队,制定遵纪守法公约和安全管理制度。
6、负责对从事爆破等危险品作业的劳务队伍的监督、检查、防止丢失、被盗和其它事件发生。
7、配合有关部门对所用劳务人员进行保密、保卫,增强民族团结,尊重宗教信仰及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法制等宣传教育工作。
8、对劳务人员定期进行清查,对可疑人员进行调查了解,防止流窜犯、在逃犯等犯罪嫌疑人混入劳务人员中,预防和减少犯罪。
(四)财务部门
1、负责检查、指导劳务队伍有关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工作。
2、负责劳务队伍的劳务费结算工作。
3、根据劳务队伍提供的劳务人员上月工资发放表(劳务人员签字、手印或银行传票)和本月拟发放表名单拨付本月劳务费,以监控进场施工的所有劳务人员工资的及时、足额发放。
第四章管理流程
第七条使用原则:使用劳务队伍必须优先在公司的合格分包商名录中选用,具备下列条件的优先选用:
(1)在年度考核评价中,被评为“优秀”;
(2)长期合作形成合作伙伴关系。对合格分包商名录外的分包商,必须严格按“资格预审、实地考察、资信调查和综合评价”的程序进行考核评价,考核合格的方能使用。严禁使用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劳务队。
第八条劳务队伍须持有以下资质,方可在本工程项目中承担与资质相符的劳务作业任务。
一、劳务队伍为施工企业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
(2)资质证书原件(只针对劳务队伍为施工企业;)
(3)安全生产许可资质证书(只针对劳务队伍为施工企业);
(4)税务登记证;
(5)企业组织代码证(只针对劳务队伍为施工企业)
(6)其他证明材料。
二、劳务队伍为单纯建筑劳务企业(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2)劳动部门颁发的安全资格证件;
(3)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劳务作业资质等级证书;(4)税务登记证(6)其他证明材料。
第九条具备劳务承包资质的劳务队伍管理流程:
(1)制定劳务引进计划。
(2)发布通知或邀请劳务队伍报名。
(3)审查劳务队伍资质、业绩等。
(4)组织选择劳务队伍,经审批后签订劳务合同。
(5)编发劳务管理实施细则。
(6)履行劳务合同约定责任、义务,监督劳务管理情况。
(7)责任、义务履行完成,解除劳务合同。
第五章过程要求和控制
第十条劳务的使用实行分级管理负责制,本着“谁用工,谁负责、谁主管,谁审批”的原则。同管理自己的企业员工一样管理好劳务队伍;
对待劳务人员应做到政治上一视同仁,生活上主动关心,工作上严加管理,分配上按劳取酬。凡在本项目从事施工劳务作业活动的劳务队伍,均要在各自工程部办理资格审查、登记备案手续。
劳务队伍进场使用实行审批制度。
第十一条合同管理本项目对劳务队伍、劳务人员实行合同化管理。必须按项目部制定的合同管理办法加强合同管理,建好各种台账。
劳务队伍进入施工现场之前必须签订劳务用工合同,杜绝先施工后签合同,边干边签的现象。应按照项目部制定的劳务用工合同范本与劳务队伍签订合同,具体内容可结合实际情况,在不违背基本原则的前提下,修改有关条款。
劳务队伍在退场时,除结清劳务人员工费外,还要认真清查劳务队伍和当地政府、百姓之间的债务,不得留有后遗症,并与各劳务使用单位签订清算协议,确保劳务使用方不受损害。
项目部在劳务合同监督检查过程中对不按规定签订合同的行为有权、有义务及时制止和纠正,对违反规定签订合同造成损失的要追究有关单位领导人员的责任。
第十二条对劳务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学习施工的基本理论、重要性、施工工艺操作注意事项、安全、质量、环保有关知识等,提高劳务队伍的施工技能及安全、质量、环保意识,从人员素质上保证施工质量。
培训合格记录应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
第十三条劳务队伍在内部劳动组织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再设“中间合同层”,确保劳务队伍法人代表与劳务人员的直接经济关系。
第十四条验工计价和财务结算劳务队伍的劳务费支付按月及末次分阶段计价,也可根据实际情况按季度进行结算。劳务队伍的劳务费以现场完成的工程量和国家现行定额标准为依据,适当参照当地劳动力市场价格签订劳务用工合同进行确定,工日消耗量和工日单价水平不能超过现行的预算定额水平;
本项目外的临时用工及使用的签证工费用单价在合同中同时注明。依据劳务用工合同约定的劳务费单价和完成合格工程数量清单,编制结算单经现场质检工程师、技术负责人签字,相关部门审核、单位负责人批准后进行计量支付。
替劳务队伍给劳务人员代发后,在给劳务队伍的工费结算中直接扣除。劳务费用结算与拨付按照“严格验工、按期拨付、严禁超拨”的原则办理,应支付的工资不得无故拖欠、克扣。
第六章考核制度和评判
第十五条如劳务队伍完成当月计划的100%,按计件指标给予劳务费;如未完成计划或超计划完成,则按计划完成百分比相应减增劳务费和机械使用费。
第十六条每季度对劳务队伍进行一次考核评价,报公司备案。凡不合格者,当季进行清算,以后不得在公司以各种形式承担劳务作业任务。
第十七条项目部劳务管理领导小组对各队劳务管理工作进行季度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对劳务管理不善或违规使用劳务的单位,将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规处罚。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项目部经营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增强公司依法管理的规范性和派遣员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维护用工单位、派遣员工和公司三方利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国家及我省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的派遣员工。第三条公司、用工单位和派遣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约定。派遣员工应遵守公司及
总包管理制度施工现场管理协议:1、工人必须对其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2、进入施工现场,严格执行项目有关规定,熟悉图纸、施工规范,对分包范围内的工程施工提前上报施工方案及施工工艺,井对工程质量负责进行检查控制,保质保量完成所属分包任务。3、各种材料、构件、半成品及机械的位置必须按指定位置堆放设置,并做好保管工作。4、要保证所分包域内的工作面及各种施工用临时设施及场地的文明施工,要求挂牌
一、分包管理1、施工项目分包工程管理及分包商的选定由项目经理部负责。2、公司计划部是公司分包工程的归口管理部门。各项目经理部在分包合同签订前,必须将分包合同送交计划部审核,经公司研究同意后,方可签订分包合同,合同签订后必须将分包合同副本送交计划部存档。3、各项目经理部必须在公司授权范围内分包工程。二、分包商的选定1、分包商必须具备三级及以上资质,各种证件齐全。在确定合格分包商时,分包商必须提供企业
现在总包单位好像比较倾向于整体劳务分包,或者说扩大劳务分包。也就是说把整个工程的土建的大部分劳务活整体打包给一个劳务队伍,这样看起来会省事点,不存在劳务队伍间的协调,但是实际的管理难度很大。由于施工人员集中在劳务的手中,劳务队伍的话语权相对较大,否则整个工程就难以正常运转。在这种情形下,如何如何有效地进行总包对劳务分包管理呢。从我最近几年的项目管理情况来看,先总结如下,一起抛砖引玉,供交流探讨用:
一、进场要求1、营业执照。2、经过年审的资质证书。3、安全资格许可证必须是市一级及各区县劳动局颁发的。4、法人委托书。5、人员花名册及内容(姓名、年龄、籍贯、身份证号码)6、施工周期超过30天,必须办理工地出入证(照片一张、身份证复印件、费用5元/人)7、进场的工机具必须在门卫处进行登记。8、施工前必须与总包单位签订安全包保责任书,服从总包单位的管理,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操作证上岗,动火必须到安全组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增强公司依法管理的规范性和派遣员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维护用工单位、派遣员工和公司三方利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国家及我省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的派遣员工。第三条公司、用工单位和派遣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约定。派遣员工应遵守公司及用工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工作
对劳务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一、劳务分包要求凡属我市辖区内在建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不具备劳务作业层自行施工能力,必须依法发包给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劳务分包企业,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就其劳务分包工程承担连带责任,禁止将劳务作业发包给无资质的企业或个人。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企业所承接的工程,可将砌筑、抹灰、石制作、混凝土等13项劳务作业依法进行劳务分包;劳务分
1、监理工程师在现场一旦发现重大的质量、安全等问题时是可以在业主授权的范围内(主要看监理合同,有些监理合同约定停工是要事先征得业主同意的)直接要求进行整改的,无论对方是总包、专业分包还是劳务分包。2、书面的整改通知书必须直接发给总包单位,而不能发给分包单位。3、如果在现场,专业分包、劳务分包以“没有合同关系”为由拒绝对违规操作进行整改,这说明总包的管理有问题,因为他们的施工行为也代表了施工总包的行
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1、分包单位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分包单位承担。 非分包方责任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2、分包单位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建筑安全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 自觉遵守当地政府有关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发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
总 则为认真贯彻执行电力部《关于安全工作的决定》,切实加强承包工程及外包工、临时工的安全管理,明确安全责任,杜绝以包代管,防止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内容与规定: 1、不论采取何种承包形式,在承包合同中要有明确的安全要求和质量标准,以及发包和承包双方对安全应负的责任,并制定出切合实际的安全技术措施。 2、在进行新建、改建和重要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时,主办部门应有安监人员
精品值得值得拥有分包商管理制度及现场管理规定分包商管理制度11、严格工程分包管理。工程分包必须合法合规,承揽工程的承包商(分包商)必须符合相关资质要求,严禁工程转包。相关领导和管理人员对违法违规分包制止不力将追究相应责任。2、承包商资格实行“双证”准入,承包商进入项目部施工作业,除持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资格证件外,其承包商负责人、项目经理及安全部门负责人还必须持有中国石化安全监管局颁发的承包商
1、 劳务班组应严格按照消防工程验收规范、工程施工质量评定标准、相关行业规范以及施工图纸、图纸会审记录、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技术交底、安全交底、项目部管理人员及工程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业主的各项要求进行施工,不得自作主张、投机取巧、随意性的进行野蛮作业。 保证工程的施工质量及其他要求是施工队伍应尽的职责。 2、劳务班组在施工现场时,应积极主动维护企业形象,不得做有损于公司利益的事,不得
工程项目总包与分包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行总承包的工程项目,其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由总承包单位全面负责,各项安全管理均应纳入总承包单位的项目管理体系中。 二、总承包单位在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之前,应对该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施工资质、安全资质和在工程项目所在地登记注册等政府管理手续进行确认,分包单位应具备与其分包工程相符的施工资质等级和安全资质。 三、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在签订分包合同时,应单独签
工程项目劳务工资发放管理制一、劳务工入场管理1.项目部建立劳务工的花名册,并建立管理台账,确保每一位劳务工的进场时间和退场时间都能反映在台帐中;2.劳资人员仔细审阅劳务工身份证的有效性,并复印备案;3.熟知工人入场须知,并接受项目部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和本工种的安全技术交底。二、劳务工考勤管理1.上下班实行脸部识别考勤,临时工(帮工)实行签到考勤,签到超过0天者,实行脸部识别考勤;2.劳务工确属实际出
扩大劳务分包的含义是:承包者不与建设单位发生直接关系,而是从总承包单位分包扩大项目的工程或数种专业工程在现场上由总包统筹安排其活动,并对总包负责。劳务分包还包括:自带劳务承包,零散的劳务承包。
法律上应该属于劳务外包。
劳务分包是一种很常见的情况,一般来说,劳务分包要符合劳务分包的相关要求,那么对于劳务分包来说,劳务分包包含的内容有哪些呢?这些内容包括的场景有哪些?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带来劳务分包可否包含机械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一、劳务分包可否包含机械 劳务分包作业,按照规定应该是只提供劳务作业,不包括材料也不包括机械,但现实中存在大量包辅材及机械的劳务分包。但这是不符合法律规
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的区别:概念不同。劳务分包是工程承包人将建筑工程施工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劳务承包资质的其他施工企业的行为;工程分包是工程总承包人将建筑工程施工中除主体结构施工外的其他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施工企业的行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
一、施工劳务分包承包范围是什么 施工劳务分包承包范围是从事公路、铁路、电站、地铁、桥梁、隧道、工民建等建设工程的专项劳务分包。承包公司需要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资金、专业人才等。 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二条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二)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
一、劳务分包是违法分包的吗 劳务分包不是违法分包。违法分包是指下列行为: 1.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 2.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 3.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 4.分包单位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