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你们可以双方协商解决
可以的,你不属于编制人员,可以干兼职。
通常来说,如果单位对劳动者进行调岗降薪,劳动者可先与单位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若投诉不成可以选择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进行民事诉讼。更多复杂的调岗调薪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是国家明确规定的,特殊工种可以提前五年退休
医保卡原则上不允许冻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规定,医保卡不允许被冻结
具体要看案件材料,涉毒案件国家一直是严打态势,建议带齐材料与律师面谈
你好单纯举报也是可以的,剩下的留给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进行搜查取证
你借款合同可发给本人审查处理,排除风险避免损失有需要查看简介如需帮助请付费咨询,可点右边的追问进去付费!如果没有追问,可退出当前页面,点右下角我的里面的公开咨询,然后点右边的追问,往下拉到付费的页面。如果没有发布问题,可以直接点右边的咨询我罗雨晴律师,发布问题就会跳转出付费的页面
可以根据股东大会选举企业法人的次数算。比如第一个法人这斯三年,就叫第一届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分别称第一届第一次、第一届第二次,等等。三年后股东大会又要推举法人,不管是不是第一个法人连任,应该称为第二届股东大会。分别为第二届第一次、第一届第二次等等。股东会设秘书,每次会议纪要由秘书进行编制保管。会议纪要上要注明,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商议事项和结果等要素,也要在文件上方右侧标明第几届第几次会议的
通常情况下,劳动仲裁可以由劳动者本人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如果对劳动仲裁的结果有异议,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如果是对方不履行劳动仲裁确定的义务,则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更多复杂的劳动仲裁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通常在被公安机关传唤或已采取拘留措施的情况下,应当积极配合调查,主动反映情况。一般情况下,拘留期限不超过10天,在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情况下,拘留期限可以延长到14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可以延长至37天。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若对公安办案不服的,
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工伤员工的赔偿,如果与工伤员工协商一致的,除了支付工伤待遇外,应按员工工龄,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如果无法协商一致的,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合同的,应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同时也要支付工伤待遇的。相关依据如下; 一、《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
对于劳务派遣公司来说,用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比全日制用工形式,可节约许多成本。因此,许多劳动派遣公司希望与员工建立非全日制劳动关系,但《劳动合同法》对于是否能够与被派遣的劳动者签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尚未作出相关规定
教师退休,是按照工龄计算退休金,不是按照教龄计算,工龄包括了教龄,教龄只是作为是否增加退休金的一个条件,年满30年教龄的,可以领取工资的100%作为退休金,如果教龄不足30年,在计算退休金时,不起作用。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二条 工人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 (一) 符合第一条第(一)、(二)、(三)项条件,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
刚出生就住院看病的费用可以报销
事业单位病退有如下条件:1、凡是在个人窗口参保的下岗失业人员符合因病、非因工致残的,经本人申请均可办理。2、病退年龄: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上。达不到上述年龄因病可以办理退职。3、工龄15年以上。4、经市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你可以删除手机通讯录再去录入
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应当首先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工伤保险待遇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费后应当予以偿还。 (2)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
法律分析:如果劳动单位强行将员工调岗,没有经过员工的同意的话,员工是有权随时进行辞职的。并且用人单位还需要给与员工一定的经济补偿。否则员工可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相关诉讼要求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
讨要工资的方法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准备证据材料去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依法去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收到仲裁裁决书后不服的,及时去提起诉讼。
法定的退休年龄是指1978年5月2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原则批准,现在仍然有效的《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文件所规定的退休年龄。坚决按照国家法定的退休年龄办理职工退休、退职,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劳动权利的根本保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