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估价不能超过合同价的5%。1、变更工作在工程量表中有同种工作内容的单价,应以该费率计算变更工程费用。2、工程量表中虽然列有同类工作的单价或价格,但对具体变更工作而言已不适用,则应在原单价和价格的基础上制定合理的新单价或价格。
3、变更工作的内容在工程量表中没有同类工作的费率和价格,应按照与合同单价水平相一致的原则,确定新的费率或价格。风险提示:变更价款的程序是:1、变更发生后的14天内,承包方提出变更价款报告,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
2、若变更发生后14天内,承包方不提出变更价款报告,则视为该变更不涉及价款变更;3、监理工程师收到变更价款报告日起14天内应对其予以确认;若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收到报告时算起14天后该报告自动生效。
变更估价不能超过合同价的5%。1、变更工作在工程量表中有同种工作内容的单价,应以该费率计算变更工程费用。2、工程量表中虽然列有同类工作的单价或价格,但对具体变更工作而言已不适用,则应在原单价和价格的基础上制定合理的新单价或价格。3、变更工作的内容在工程量表中没有同类工作的费率和价格,应按照与合同单价水平相一致的原则,确定新的费率或价格。风险提示:变更价款的程序是:1、变更发生后的14天内,承包方提
1、认定工伤后不一定要做伤残鉴定。2、如果认定为工伤后,经过医疗治疗后,实际没有影响肢体功能障碍,达不到伤残标准,则可以不用做鉴定,前提是单位、个人都没有不同意见的情况下。如果有一方不同意,则最终还是需要经过伤残鉴定的环节,出具是否构成伤残等级的证明文件才算数。
1、汽车强制保险过期后补交不需要交罚款,但是如果过期了,却开车上路的,那么就需要缴纳罚款。也就是如果汽车强制保险过期后,没有开车的,然后进行缴纳的,一般不需要交罚款,但是开了的,被抓到的,就需要缴纳罚款。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
1、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保的,应当与用人单位协商补缴,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劳动争议可以去劳动局投诉或者去公司所在地申请劳动仲裁。2、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
退休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是无效的。根据法律规定,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属于劳务关系。退休人员应当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合同,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保待遇等权利和义务。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
兼职未签订劳动合同没有赔偿。《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七十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第七十一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依据:《
受胁迫签订的合同,并非都是当然无效的,要认定受胁迫签订的合同无效,还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该合同自始至终都是无效的。2、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签订的合同,未损害国家利益,但对集体利益、个人利益有损的,实质是一种合同效力尚未确定的可撤销合同。受损害方认可合同的,合同有效;受损害方不认可合同的,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合同,使合同无效。需要注意的是,这类合同,
属于违法行为,工程项目合同平移属于将项目转让,是法律所禁止的。中标人必须按照喝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处转让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招投标法》第四十八条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
1.事业单位过去一直实行的是人员编制,不签合同。2.关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从这二年开始,随着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编制采用实名制的进行,目前事业单位编制人员需签 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一般是三年,根据单位自己要求来定。3.没事业编制的人员签订的是劳动合同,不是聘用合同。也是根据单位自己需要来定,一般签三年。由于08年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短期合同,如1年期的,明显不符合单位利益,所以一般都签3年左
无效。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而承接工程,签订工程建设合同的,该合同无效。(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1、工程事故等级划分的标准依据是人员伤亡程度和直接经济损失的数额,依据不同的程度和数额划分不同的等级,死亡人数达3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为一级重大事故;死亡10至29人或经济损失100至300万元为重大事故;死亡3至9人或重伤20人以上或损失30至100万元为三级重大事故;死亡2人以下或重伤3至9人或损失10至30万元为四级重大事故。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根据生
第三方检测:有资质的社会检测机构。检测内容:一、桩基:桩身完整性及承载力检测;二、土建结构实体检测:包括混凝土结构强度实体检测,钢筋保护层厚度,现浇楼板厚度,钢筋数量及间距,承重墙体砂浆强度,植筋锚固抗拉强度。法律依据:《建筑法》第六十一条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
1、索赔的提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索赔事件以后,或者承包商发现索赔机会,首先提出索赔意向,这是索赔工作程序的第一步。2、索赔资料的准备确定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值;收集证据,获得充分和有效的各种证据;起草索赔文件。3、索赔文件的提交提出索赔的一方应该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对方提交正式的书面索赔文件,索赔文件包括总述部分、论证部分、索赔计算部分及证据部分。4、索赔文件的审核对于承包人向发包人的索赔请求,索
1.工程规费是指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由省级政府和省级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或计取的费用,内容包括: 工程排污费、社会保障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应列而未列入的规费,应根据省级政府或者省级有关权力部门的规定列项。2.规费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且不同省市根据其经济发展的具体情况,制定规费费率。以陕西省
工程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的区别:1、时间不同,交工验收在前,竣工验收在后;2、工作内容不同,交工的主要工作是检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评价工程质量,对各参建单位工作进行初步评价,竣工的主要工作是对工程质量、参建单位和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并对工程建设项目作出整体性综合评价。法律依据《建筑法》第六十一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1、只委托做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时,按照行业划分设计工作量各占的比例并乘以1.1的系数计算收费。如果增加编制施工图预算,按工程设计收费标准乘以1.1系数计算收费。2、工程设计中采用标准设计(标准构配件图除外)、复用设计,按同类新设计项目的20%收费。3、进行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参加规划调查、询价、报价、对外谈判等技术服务工作,以及没有制订具体收费标准的工作,可采用按直接生产人员工日计算收费的办法,收
1.国家规定:国家重点建设工程;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必须实施监理。国家重点建设工程,是指依据《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所确定的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骨干项目。2.法律依据:《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第七条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是指:(一)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
1.工程劳务费税率是3%,工程劳务费属于增值税“建筑业”税目,建筑行业的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的是3%的征收率,同时按照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适用3%的教育费附加率。2.工程劳务费税率是按照现行规定,建筑业小规模纳税人劳务按照增值税“建筑业”税目,依照3%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3.同时按照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费)依据,依照城建税税率和3%教育费附加率计算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城建税税
可以去法院起诉对方,要求支付工程款。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1、和解,和解是民事纠纷的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就已经发生的争议进行协商、妥协与让步并达成协议,自行(无第三方参与劝说)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通常它不仅从形式上消除当事人之间的对抗,还从心理上消除对抗。2、调和,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方应纠纷当事人的请求。以法律、法规和政策
工程预付款的支付时间:1、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发包人应在双方签订合同后的一个月内或约定的开工日期前的7天内预付工程款。2、若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预付工程款,承包人应在预付时间到期后10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14天后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向承包人支付应付预付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风险提示:工程预付款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