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某上市A公司以172834.792万元价格受让B公司持有C公司65%股权和D公司持有C公司30%的股权,股权交易价格以评估机构评估的公允价值确定。
B公司、D公司均与A公司构成关联关系,但并非控股股东。为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权益,对C公司做了盈利预测,转让方B公司、D公司的控股股东E公司与A公司签订“对赌协议”。
双方约定,未来三年(2013年~2015年),C公司净利润如果无法达到预测的8169万元、9452万元和11630万元,E公司将按权益比例,以现金补偿方式补足净利润差额部分。
C公司2013年实际净利润为-3503万元,与E公司承诺的缺口为11672万元。A公司于2014年收回了补偿款,对此款项如何处理?是计收入纳税还是直接冲减投资成本?目前主要有以下几个观点。
观点一:计收入纳税。理由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9号)规定,企业接收股东划入资产,凡作为收入处理的,说明该事项不属于企业正常接受股东股权投资行为,而是接受捐赠行为,应计入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观点二:直接冲减投资成本。理由是A公司在估值调整期内支付的股权收购对价,是基于目标C公司已经在“未来收益法”下对其股权评估作价时考虑了未来的盈利,E公司支付的盈利补偿款,实际上是返还部分收购对价,是基于未来盈利而作出的对目标C公司资产估值偏高的对价调整,不同于从被投资公司中分得的股利。
又由于C公司股权比率没有发生变动,因此,A公司实际收到的盈利补偿款,不作收益处理,直接冲减长期股权投资账面成本,减少计税基础,付款方B、D公司则作为增加长期股权投资账面成本,相应增加计税基础。
观点三:按期权进行处理。理由是VAM就是收购方与出让方在达成股权收购协议时,对于未来不确定的情况进行一种约定。上例中,“对赌协议”约定,如果C公司利润不达标,E公司要向A公司支付补偿,实际是E公司向A公司卖出了一份看跌期权,因此,VAM实际上就是期权的一种形式。
法理分析
VAM是投资方(如私募股权投资,简称PE或风险投资,简称VC)与被投资的目标公司原股东之间信息不对称,对于目标公司未来经营绩效的不确定性“暂不争议”,被视为投融资双方对未来不确定性争议的妥协。
为确保投资交易的合理性与公平性,协调投资后的目标公司股东(包括投资方与原股东)之间关系,激励目标公司股东(往往也是企业运营的控制者)为企业效力,于是产生此项机制。
VAM作为一种理财工具,既对融资方起着一定的激励作用,又对目标企业的估值及时进行调整,是投资方利益的保护伞。
上例中,A公司收到E公司盈利补偿款是否可以按期权进行处理?笔者认为,按期权进行处理从理论上是完备的,但在实务中带有不确定性,也不好操作。
理由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将VAM作为一种衍生金融工具,双方需要对这种实物期权进行定价,实际操作比较困难,如果无准确定价,后续的会计计量和税务处理就难以进行。
再说期权的法律定位尚不清晰,会计也鲜有应用,暂不宜引入税法领域。
那么,不按期权进行处理,是冲投资成本还是计收入?笔者认为,处理此问题的关键是认定该补偿款是属于股权转让协议的一部分,还是单独的一项收入。
从协议的形式上看,股权转让主合同不包括VAM,也就不可能包括获得的利益,VAM一般以附属协议的形式存在,其利益的收回也具有不确定性。
由于股权转让成本在股权过户后就已经确定,被收购的股权未发生转让,如将此款项作为收入纳税,相应的成本费用又不能税前扣除,同时,VAM期间与主合同的签订时间也较长,短则一年,长则三五年,以此来确认收入和冲减投资成本实不可取。
从协议的内容上看,履行主合同,除股权交易外没有支付任何对价,盈利补偿款虽是主合同的附随性收入,而实际上是股权转让合同对价的一部分。
VAM的性质是估值调整,如前所述,股权交易价格是在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条件下对目标企业真实价值(未来的盈利能力)认定不一致所确定的,并不是双方真实愿意的交易价格,所以通过VAM对双方的预估价值进行调整,以达到双方都认可的价值。
当目标公司C未实现约定的经营业绩时,对股权收购方来说是资产减值,实际收到的补偿款是对资产减值的弥补,对股权出让方来说,支付补偿款不再形成资产,而应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从相关规定上看,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在持有资产期间,应当在会计期末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果发生减值损失,不论采用成本法核算还是权益法核算,均应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在投资资产的税务处理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企业的投资资产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所称历史成本,指企业取得该项资产时实际发生的支出。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四条规定,企业对外投资期间,投资资产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又继续补充解释,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四条所称投资资产,指企业对外进行权益性投资和债权性投资形成的资产。
企业在转让或者处置投资资产时,投资资产的成本,准予扣除。对于股权投资损失所得税处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损失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6号)规定,企业对外进行权益性投资所发生的损失,在经确认的损失发生年度,作为企业损失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一次性扣除。
因此,根据上述规定,股权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持有期间资产增值或者减值除规定外,不得调整该资产的计税基础,成本在股权持有期间不得扣除,只有在股权转让或处置时方能扣除,股权投资所发生的损失,在经确认的损失发生年度,作为企业损失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一次性扣除。
综上所述,A公司取得补偿款时,其投资的计税基础不变,等将来这笔投资收回、转让时再按收益或损失处理。估值调整期间,A公司应根据C公司的净利润指标,按照协议的事先约定计提减值准备,实际收到补偿款时,冲减减值准备,年终有余额时再进行纳税调整。
B、D公司支付补偿款时,作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计入当期损益,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申请予以退还。
具体会计分录如下:
A公司计提减值准备为11672×95%=11088.4(万元)。
借:投资收益——长期投资减值准备11088.4
贷:长期投资减值准备——D公司3501.6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B公司7586.8
资产减值损失不允许税前扣除,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11088.4×25%=2772.1(万元)。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2772.1
贷:所得税费用2772.1
实际收回补偿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投资收益——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B和D公司支付补偿款时,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银行存款
A公司转让该股权时,
借: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银行存款
贷:长期股权投资──C公司
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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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企业为员工承担个人所得税的情况屡见不鲜,但在实务操作中企业的会计处理存在着一些问题。【例】某企业王某2008年3月工资、薪金收入为5500元,企业为其全额负担个人所得税。第一种错误做法如下:计算应扣缴个人所得税=(5500-2000)×15%-125=400(元)。借:应付职工薪酬5900贷:库存现金5500应交税费——代缴个人所得税400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5900
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如下所示:一、工资、薪金所得应该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支付工资、薪金所得的单位应该扣缴的工资、薪金所得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实际上是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的一部分。代扣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科目。上交代扣的个人所得税的时时候,借记“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应纳所得税的会计
不管是公务员,还是一般的公民,在被判刑期间(服刑期涪憨帝窖郜忌佃媳顶颅间)社保处理时封存,出狱后进入在职期间又可以缴纳社会保险的,原有的社保完全可以接续下去的。道理很简单的:社保费的缴纳,是由在职职工在职期间,由单位与职工本人共同按比例缴纳的,被判刑后的服刑人员,是没有任何单位为其缴纳社保养老金的。所以要看服刑期间和服刑之后是否工作职务被保留了,以此为判断。
法律分析拆迁补偿款未到账,及时咨询当地拆迁办寻求帮助。如果是拆迁办的过错导致您无法及时收到拆迁款,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维权。所以可以采取先咨询,再诉讼的方式维权。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
简易大棚:土地补偿费每亩在8000-10000元,安置补助费每亩23000元左右,合计下来每亩能有32000元的补偿费。温室大棚补偿:土地补偿费每亩27000元左右,安置补助费每亩68000元左右。
一、工作15年被辞退补偿与失业保险是怎么算的?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劳动者工作了15年,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30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
公司辞退员工赔偿标准如下:第一为经济补偿是按照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且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第二为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依照法律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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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管理法》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的相关规定。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10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
第十九条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
第88条适用的重点以及前提条件是“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结合到具体案情中,需要分析是否存在有优先权以及担保权。若需帮助可委托本律师代理维权,欢迎来电预约面谈事宜,面谈时请携带全部相关证据材料。
没有本人签字协议是否有效,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来处理。如果是本人没有签字,也没有委托代理人签字,那么该合同就是无效的;如果本人没有签字,但是本人的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签字、本人追认的无权代理人的签字或者是明知签字但不否认的,此时合同就有效。【温馨提示】遇到相似问题不要慌,点击咨询快速找到专业、合适的律师,1对1深度沟通法律需求,3~15分钟获得解答!
小产权房的定义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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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水库征地补偿按照以下标准进行: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法定程序
工龄可分为一般工龄和本企业工龄。一般工龄是指职工从事生产、工作的总的工作时间。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一般工龄包括连续工龄,能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同时就能计算为一般工龄;但一般工龄不一定就是连续工龄。劳动合同不满一年,按实际工作的时间计算工龄。工龄11个月也可以按一年计算
可以补交的话,一般是按照现在的标准补,如职工医保大概是每个月两百。但各地由于城市所属的等级不同等原因,需要补交的金额也不等,具体需要咨询本地的医保办理部门。 计算方法为按照一次性补足统账结合参保方式与住院统筹参保方式缴费差额进行计算。 对补交金额进行一个估计,大概在几万元,大城市需要补交的金额会更多。
二手房交易税费计算标准是:3—5%的契税;20%的个人所得税;1‰的印花税;5.55%的营业税(未满两年)、城建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6元/平方米的房屋交易手续费;80元的房屋产权登记费。 法律依据: 《契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3—5%。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当兵的工资一般是按月转到工资卡上的。部队军人的工资都是由总后勤部下拨,部队的财务部门一般都是在月初发到个人的银行账户里;如果是逢年或过节,往往提前发工资。
【法律分析】:建设单位管理费是指建设单位从项目开工之日起至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之日止发生的管理性质的开支。 包括:不在原单位发工资的工作人员工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费,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劳动保护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固定资产使用费、零星购置费、招募生产工人费、技术图书资料费、印花税、业务招待费、施工现场津贴、竣工验收费和其他管理性质开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