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规划办理有时效吗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有效期的,证件有效期为六个月。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后满六个月仍未开工的,可以向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延期,由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决定是否准予延续。
未申请延期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后,由土地主管部门划拨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
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予以公布。
我们可以了解到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是有一定的时效性的,一般来说证件有效期是六个月,法律上也是有相关的规定的,希望大家可以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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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生活中,针对建设用地往往是需要按照规定实施规划许可的,那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什么区别?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什么区别? (一)性质不同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乡
土石方工程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许可证由建设单位申请领取,建设单位领取施工许可证后方可进行工程发包。
工程事故中的甲方一般是没有责任的,乙方作为工程的直接施工方,通常应当承担全部的安全管理责任;但若甲方有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情形的,也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管网工程需要办理用地手续。修建市政供水或排水管网的工程,临时占用土地的,无需办理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土地证,但需办理临时用地审批手续。对已有地下管网进行排查整治,雨污分流改造等工程,无需单独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土地证。
对于已经立案了的治安案件是没有追诉时效的。如果未立案的,才有追诉时效,其追诉时效是六个月。如果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则公安机关不再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三条
必须说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的地方称之为建设工程施工执照)与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是有区别的,不能混为一谈。前者是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给建设单位的,获得此证后,建设单位可按建设许可证图说交施工单位可以进入现场按照前者的要求进行施工,是指该施工队伍有资格对该工程承负施工任务。建设单位获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银行方可考虑可以拨付建设投资款项,供水部门考虑可以气,房地产管理部门考虑可以在该工程竣工验
1、你好!房屋遗产继承过户时效规定是三年的时间。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继承处理方式】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拆迁协议抵契税有时效吗拆迁协议抵契税没有时效。拆迁协议抵契税没有“有效期”一说,只要是在用户拆迁之后购买的新房或者二手房都能免交契税,新房或二手房必须与拆迁协议上被拆迁人一致,也就是说用户用母亲的拆迁协议给你买房是不能抵消契税的。拆迁户办理契税相抵也是要看情况的,拆迁分为货币安置和产权调换安置,简而言之就是补偿钱或者补偿房子,两种拆迁办理契税相抵都是在房管局税务窗口办理。拆迁户契税减免标准:拆
根据民法理论,“诉”有三类:确认之诉、给付之诉和变更之诉,在这三类“诉”中只有给付之诉和变更之诉适用诉讼时效制度,确认之诉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虽没有明确规定劳动关系确认是否适用仲裁时效,但按照民法理论中确认之诉不适用诉讼时效制度的法理精神,确认劳动关系案件应不受仲裁时效的限制。(一)从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规定看,劳动关系确认不适用仲裁时效制度仲裁时效制度规定于《劳动
一、补交社保有时效吗有的,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追究工程转包有时效。一、对于转包的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追溯期限,从存在转包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合同工程量未全部完成而解除或终止履行合同的,自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计算。二、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三、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或者将其承
1、公安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违法人进行拘留的,应当立即执行。因法定原因中止执行的,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应当重新执行。如果因为警方过错致使违法人没有被执行拘留处罚的,应当适用行政时效规定,超过半年不得再执行。2、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25号)第一百三十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其他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前款
一、拆迁公告有时效吗征地拆迁涉及的法律法规相当繁杂,不仅仅是法律法规,除此之外还有许多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就像这个征地批文的有效期问题,从国家正式颁布的法律当中确实找不到答案,而对这个问题进行规定的,恰恰是国务院和国土资源部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例如:1、《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第(十九):“严禁闲置土地。农用地转用批准后,满两年未实施具体征地或用地行为的,
1、拆迁协议有时效,时效为六个月,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或被侵害之日起计算。2、当事人应当在诉讼时效范围内提出诉讼请求,超过二十年的拆迁协议事宜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工程签证金额有上限。工程签证的法律规定是当事人对工程量有争议的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其施工,但未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的,可以按照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当事人对工程量有争议的,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其施工,但未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的,可以按照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
1、拘留未执行没有时效,如果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2、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3、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一)警告;(二)罚款;(三)行政拘留;(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立遗嘱之后有一定的时效限制,不能超过三年,继承遗产的案子诉讼期不能超过20年,继承的期限从被继承人去世之日开始计算,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之前,继承人都有权放弃继承遗产。【温馨提示】若您有相似法律问题,细节、证据不同,答案也会不同,建议咨询律师,仅需3~15分钟获得专业解答!
调解协议有时效吗 调解协议如果是法院出具的,自送达双方时生效,没有有效期,调解书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即可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是当事人双方达成的,自签订协议之日生效。诉讼时效为二年 《民事诉讼法》第89条第3款规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这一规定包括两个方面的要求: 1、调解书必须送达双方当事人签收。据此,调解书应当直接送达当事人本人,不适用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的方式。 2、调
按照法律规定存在以下情形时,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根据委托人的请求进行补充鉴定:1、委托人增加新的鉴定要求的2、委托人发现委托的鉴定事项有遗漏的3、委托人在鉴定过程中又提供或者补充了新的鉴定材料的4、其他需要补充鉴定的情形。补充鉴定是原委托鉴定的组成部分,应当由原司法鉴定人进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