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机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
申办对象资格: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证>:(1)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2)夫妻按有关规定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3)夫妻原有两个计划内生育的孩子.其中一个意外死亡.另一个不满十六周岁的,(4)夫妻丧偶后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5)夫妻离婚前生育过一个孩子.离婚时孩子判由本人抚养.并且该孩子不满十六周岁的,(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过孩子.现家庭只有这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7)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其中一个由对方抚养.现家庭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8)经过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放弃生育.且现家庭孩子年龄在十六周岁以内的.不可以领证的情况(1)照顾生育第二个孩子的,(2)子女留在本市.父母双方在国外期间的,(3)未婚生育后不再结婚的,(4)单身(包括离婚者)收养孩子的,(5)孩子均已死亡的,(6)再婚夫妻一方原已生育过两个孩子.离婚时各抚养一个.又与初婚或从未生育过孩子的一方结婚.现家庭只有一个孩子的(〈细则〉施行前[1990年10月11日]已经领证的.可换证并继续享受).注意事项(1)<独生子女证>发给独生子女父母.不发给独生子女本人.(2)领取<独生子女证>以自愿为原则.必须由独生子女父母提出申请.不申请者不得领证.(3)孩子年龄超过16周岁的.不予发证.(4)孩子户口未申报的.不予发证.
申办手续:
办理程序:夫妻双方及其子女都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或者城镇常住户口的领证程序
(1)由女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经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原件).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复印件).
(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
丧偶或离婚对象的领证程序
(1)由符合条件的一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经所在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符合条件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证明原件).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离婚证明复印件).
离婚如何办理独生子女证办理领取《独生子女证》的程序夫妻双方及其子女都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或者城镇常住户口的领证程序:(1)由女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2)经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原件)。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
一、独生子女证办理程序是怎么规定的?独生子女证办理流程如下:1、申请领取《独身子女证》,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原件。2、由女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所在地居民委员会)领取《独子女证申请审批表》。3、经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所在地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至本机关审核。4、对于材料齐全的申请,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区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5、区计划生育委员会接到本机关审核申请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
发放对象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发放对象:①一对夫妻只生育1个子女的;②一对夫妻按规定有两个子女,因死亡只留下一个子女的;③独生子女死亡后,再生育1个或依法收养1个子女的;④夫妻未生育,依法收养1个子女的。独生子女证办理需要注意:①由夫妻双方申请,到所在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如实填写;②经双方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核实,报女方
城镇户口如何办理独生子女证1、申请领取《独身子女证》,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原件。2、由女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所在地居民委员会)领取《独子女证申请审批表》。3、经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所在地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至本机关审核。4、对于材料齐全的申请,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区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5、区计划生育委员会接到本机关审核申请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对于这个
一、申领年龄与条件(一)依法登记结婚;(二)本市户籍;(三)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夫妻双方依法生育一个子女,没有违法生育子女、没有收养子女(依法收养的残疾儿童除外);(四)夫妻女方未满49周岁。离婚、丧偶和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终止妊娠,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也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居住在本市的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户籍公民,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二、所需材料根据有关
请问离婚后如何办理独生子女证? 律师解答:按照规定,离婚后,由符合条件的一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经所在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符合条件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证明原件),再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离婚证明复印件)。对符合条件的,发给
法律咨询解答一、独生子女证办理的主要程序:1、符合办理条件的,夫妻双方填写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表》一式两份,并经单位、户籍地村(社区)委员会核实并签注意见。2、由申领人单位、户籍地(如申领人夫妻户籍地不在同一个乡镇的,可分别在其户籍地申请领取),乡镇计生办审核,符合条件的免费发给夫妻双方各一份《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从发证之月起凭证享受规定的奖励和优待。二、应该提交的资料:1、夫妻双方的《居
申请办理北京市《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夫妻应该提供以下材料:一、基础材料1、《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书》原件(一式三份)。2、夫妻双方户口本、身份证原件。3、《结婚证》原件。4、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原件。5、第一个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原件。二、特殊情况需提交的材料1、在外国办理结婚登记或离婚的,需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对结婚或离婚证明材料进行认证,结婚或离婚证件经有资质的翻译公司
办理条件1、夫妻持有《生育服务证》,只有一个未满18周岁的子女,已采取避孕节育措施,自愿不再生育的;2、夫妻只有一个依法收养的未满18周岁的子女,已采取避孕节育措施,自愿不再生育的;3、再婚夫妻双方合计只有一个未满18周岁的子女,已采取避孕节育措施,自愿不再生育的;4、独生子女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符合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条件的独生子女父亲或者母亲,单独提出办理申请的。温馨提示:2016年1
办理对象:再婚夫妻办理条件:再婚夫妻再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孩子,且各领取过《独生子女证,现再婚家庭只有一个孩子的;办理材料:1、结婚证;2、户口簿;3、离婚证明;4、原《独生子女证办理程序:1、申请:到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领取《换领独生于女证申请审批表;2、初审:经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
现在还有独生子女补助,但是只有以前办理过独生子女证的才可以享受独生之女补助,因为现在已经办不了独生子女证了,原来已经办理的独生子女证继续有效,可以继续享受相关优惠。 法律依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第十五条 加大对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力度。切实保障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使他们优先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对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
一、再婚生育的孩子可以办理独生子女证吗符合下列条件的,都可以办理独生子女证。(1)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2)夫妻按有关规定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3)夫妻原有两个计划内生育的孩子,其中一个意外死亡,另一个不满十六周岁的;(4)夫妻丧偶后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5)夫妻离婚前生育过一个孩子,离婚时孩子判由本人抚养,并且该孩子不满
通常情况下,对于相关证件的办理,我们可以通过咨询相关主管部门所需材料和办理条件流程,或直接拨打12345市政热线进行查询。更多复杂的证件办理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再婚补办独生子女证的方法:先到单位或居委会开证明信,再携带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离婚证明、准生证、夫妻2寸合影4张到街道办事处填表,最后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补办。
一、再婚生育如何办理准生证虽是再婚,但双方之前均无子女。办理准生证直接带户口薄、身份证、结婚证就可以了。如果在婚前一方有子女,那么申请准生证就应是申请第二个子女,需要以下材料和证明:(一)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申请书;(二)双方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三)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育证明;(四)已收养子女的,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明;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女方为初育
双方户口不在一起不影响办理办独生子女证。1、《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表》;2、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因离婚或丧偶单独申领的,提交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或配偶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3、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收养证明。
一、夫妻办理独生子女证后可以再生育二胎吗办了独生子女证还能生二胎的,但是应注意生二胎时需要把独生子女证注销掉。生育二胎需要做以下审批:(1)由夫妻双方向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经核实签注意见,报送女方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城镇街道办事处审查。(2)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从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0日内审查完毕并报县(市、区)计生局。(3)县(市、区)计生局的政策
一、办证对象: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在子女年满十四周岁之前,可以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二、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须提供的材料:(1)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独生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者收养证)原件及复印件;(3)夫妻二寸合影相片一张;(4)一式三份《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审批表》。三、办理程序:1、符合办证条件的夫妻,向已婚育妇事实常住地申请办理;常住地不明确或多处事实常住地的,
没有办独生子女证现在不能补办。在孩子满14至16周岁(每个地区年龄限制不一样)前申领独生子女证才可以得到审批,如果孩子已经超过14至16周岁那就不行了,可以到市(县)计划生育部门或是到市(县)计划生育部门的网站上咨询下,补办的话就是带上户口本和出生证明就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
法律分析:需要办理独生子女证的,符合条件,即使离婚,也是仍然可以办理。 办理独生子女证,需要的证明材料与程序为: 1、由一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经所在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登记证原件。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