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轻伤案件和解公安机关是否可以撤案

问题描述

轻伤案件和解公安机关是否可以撤案
1个回答

轻伤案件立案后签署了调解协议的,在一定情形下会撤案。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认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刑事和解后,公安机关直接撤案;

如果由人民法院受理的自诉案件,宣告判决前,自诉人原则上可以撤回自诉撤案。可以撤案的只是针对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案件,是否撤案的决定权在办案机关。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相关问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