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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住房补贴调整到百分之二十六有具体文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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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住房补贴调整到百分之二十六有具体文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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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退休职工住房补贴政策,江苏省房改办、财政厅、人事厅、劳动厅日前联合出台了《关于实行住房货币化分配发放职工住房补贴若干问题的意见》。

根据《关于实行住房货币化分配发放职工住房补贴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部分的规定: (一)一次性补贴方式及补贴标准。1、一次性补贴方式。

1998年11月30日之前参加工作的无房职工和住房未达到规定面积标准的职工,实行购房时一次性计发购房补贴和工龄补贴的办法。

(1)工作年限在25年以上(含25年)的职工,购房补贴在购房时一次性全额发放; (2)工作年限未满25年的职工按实际工作年限发放,剩余年限的补贴作为借支,由职工与所在单位签订借款协议,在今后工作年限内逐年均额抵扣; (3)购房职工工作年限未满25年调离、辞职的,借支余额由新调入单位或职工本人在离开时一次性归还原单位,如住房补贴资金来源于财政拨款的,还应将款项上缴财政部门。

2、一次性补贴的标准。(1)职工购房补贴额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补贴额与补贴面积之积。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补贴额参照南京市政府公布的标准执行。

1998年度至2000年度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补贴额为610元。(2)购房补贴面积指该职工的职务(职称)和级别所对应的购房补贴面积标准。

一般干部、职工为75平方米;科级干部为90平方米;处级干部为110平方米;厅局级干部为135平方米(以上面积为建筑面积),目前按职工1998年11月30日前的职级计发购房补贴。

(3)购房补贴由购房职工夫妇双方所在单位按职工本人应享受的购房补贴面积标准分别计发。无房职工购房时按规定面积标准全额计发购房补贴;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新购房时按规定面积标准与原住房面积的差额计发购房补贴,其已购公房面积数以产权证上数额为准。

(4)工龄补贴标准。有条件的单位可给予购房职工发放工龄补贴。工龄补贴额按职工家庭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负担价、年工龄补贴率(06%)、1992年前的工龄、购房补贴面积四项之积计算确定。

职工家庭负担价参照南京市政府公布的标准执行。1998年度至2000年度职工家庭负担价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180元。

(二)逐月发放补贴方式及标准。1998年12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实行逐月计发住房补贴。补贴额为职工月平均工资额(基数同缴存公积金基数)与住房补贴率之积。

住房补贴率参照南京市政府公布的标准执行。职工住房补贴额随着职工住房补贴基数和住房补贴率变动而逐年调整。1998年度住房补贴率为16%(不含公积金,不再另发租金补贴),月平均工资低于280元的按280元计算,月平均工资超过1500元的,仍按1500元计算。

三资企业平均工资超过2000元的按2000元计算。以上标准1998年12月1日至2000年6月30日内执行。2000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390元的按390元计算,月平均工资超过2000元的按2000元计算,住房补贴率仍为16%,自2000年7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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