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认为检验、鉴定结果有问题的,可以在规定期限内申请重新检验、鉴定。
具体规定见公安部令第70号《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
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
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
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评估结论后三日内另行委托检验、鉴定、评估,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备案。
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重新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与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相同。
1、可要求就对方伤情进行重新鉴定。若对方不予配合的,在确定对方没有受伤或伤情轻微的前提下,也可以对方为被告,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附带民事诉讼;在诉讼中若对方也起诉的,则可要求法院委托相应鉴定机构对其伤情进行重新鉴定。2、也可向检察院、上级公安机关反映情况。3、若想尽快解决,在对方给与相应赔偿的前提下,也可考虑协商解除。你好:1、可以申请重新鉴定。2、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控告。关于你的轻伤案,继续走下去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并且构成刑事犯罪的可以由对方家属出具刑事谅解书,刑事谅解书,一般指刑事案件的受害人与嫌疑人或者其家属之间,就刑事案件的结果达成和解,而由被害人一方所出具的法律性质的书面文件
1.如果车祸受害人对于保险公司的赔偿不服的话,首先可以通过肇事方与保险公司进行协商,列出自己的实际损失来要求保险公司给予足额的赔偿。2.如果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话,那么受害人可以将肇事方和保险公司一起告上法庭,让法院裁定具体的赔偿金额。当然,在起诉的时候受害人需要有充足的证据来举证自己的实际损失,否则法院将不予支持。
交通事故后不服伤残鉴定结果怎么办 一、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的,对伤残评定结论不服分为以下两种情形 1.申请伤残评定的受害人自己不认可伤残评定结果的。首先,可以对伤残评定自行申请自行申请重新鉴定,法律对该种情况下申请伤残评定的次数没有限制。其次,受害人可以起诉到法院,不提供自己已经申请伤残评定的评定内容,要求法院委托专业伤残评定机构进行伤残评定。 2.一方当事人自行申请伤残评定,另一方对伤残评定
在事故车辆经过鉴定,相关部门作出鉴定结论之日的5日内,交警应当通知机动车方取回车辆。一般情况下,鉴定不应该超过30日,最长35天,机动车方可以要求交警发还事故车辆案情重大、复杂的,经本级公安负责人或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最长65天发还事故车辆。当然,如果受害方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由法院依法作出财产保全裁定的话,车辆可能被扣留至诉讼结束。
不存在“36”或“35”这样的特定数字。2007年颁布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
交通事故的成因及预防建议有哪些事故的成因主要是以下几点:一是国情现状所决定的高密度的混合交通中,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都拥挤在一条道路上,事故隐患无形增多。二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各种车辆及交通流量大幅增长,运力与运量间的矛盾愈来愈尖锐,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因素也相对增多。三是交通管理科技含量不高,应用水平较低,交通管理仍徘徊在粗放管理状态。四是广大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防范意识不强,驾驶人违法驾车,不遵守
在社会生活中人与人之间难免会起冲突,发生口角以至于大打出手的事情比比皆是。但由于现在我国法律针对打架斗殴所设定的法律成本越来越高,很多人对伤情鉴定结果都会格外的小心,害怕自己构成刑事犯罪。那么,打架不认可对方的伤情鉴定结果该怎么办? 如果对法医鉴定结果不服的话,《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43、244、245、246条明确规定,经审查作为证据使用的《鉴定意见》,公安机关应当及
【法律意见】《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 投标供应商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收到投标供应商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质疑供应商对招标采购单位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财政部门应当在收
律师解答已经发生交通事故,但是尚未处理完毕的车辆,只要没有被交警扣留或者吊销驾照,就可以上路开车。如果车辆发生了交通事故,但没有被依法扣押,且车辆正常年检的,即使事故赔偿问题尚未解决,也可以正常上路行驶。所以事故赔偿问题与发生事故的车辆是否能上路行驶没有关系。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
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中标公示期结束后,发的质疑函,招标机构可以不予回复。对中标结果质疑的流程: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答复不服的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异议,行政监督部门作出答复前可以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法律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
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的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对所受纪律处分不服的时候,应该在接到通知后一个月内,向处理机关要求复议,并且有权直接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诉。 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规定,国家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人事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或者向同级人民政府人事部门申诉,其中对行政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行政监察机关申诉
通常情况下,如果对醉驾的认定有异议,有以下维权方式:首先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如果对复议结果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您是被饮酒者肇事一方,那么您可以对饮酒者提起民事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更多复杂的饮酒驾驶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您好,首先,危险驾驶的酒精含量将影响定罪量刑,如果对于鉴定结果存在异议,可以在三天之内申请重新鉴定;其次,在酒驾过程中是否撞到人或者财物亦或者交警查酒驾也会在判决时加以考量。危险驾驶一般处拘役刑并处罚金,建议您尽快联系律师展开辩护工作,争取缓刑或不起诉可能。我们是东北首家专做刑事辩护的律师事务所,如需获得专业的针对性帮助,可以拨打免费热线详细描述案情。
有关部门作出的生产安全事故批复不符合规定,如何维护合法权益?不服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应该怎么办?因为在政企纠纷过程当中有一个安全事故报告的批复,这类的纠纷,我们发现在办案过程当中也经常会遇到,认为相关部门作出的批复不对。如果发生纠纷之后,企业主应当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先通过一个案例来了解相关情况。
当然可以申请重新鉴定。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对有缺陷
对投标结果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的,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可以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法律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
1、对交通事故司法鉴定的结果存在异议的,当事人可以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申请重新鉴定的;2、应当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原办案单位应当重新委托检验、鉴定。3、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六条 当事人对检验报告、鉴定意见有异议,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的,应当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申请,经县级以上公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有错,可以向上一级交管部门申请复核受理复核申请后,交管部门会作出符合决定如果确有错误,会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的复核结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六条第三款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的复核结论:(一)事实不清的;(二)主要证据不足的;(三)适用法律错误的;(四)责任划分不公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