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犯罪分子服刑期间患有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内疾病的,可以监外执行,如严重传染病、严重器质性心血管疾病等。
相关法律规定
《暂予监外执行规定》
第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已经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患有属于本规定所附《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的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
罪犯有下列严重疾病之一,久治不愈,严重影响其身心健康的,属于适用保外就医的疾病范围:
一、严重传染病
1.肺结核伴空洞并反复咯血;肺结核合并多脏器并发症;结核性脑膜炎。
2.急性、亚急性或慢性重型病毒性肝炎。
3.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伴有需要住院治疗的机会性感染。
4.其他传染病,如Ⅲ期梅毒并发主要脏器病变的,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脑脊髓膜炎及新发传染病等监狱医院不具备治疗条件的。
二、反复发作的,无服刑能力的各种精神病,如脑器质性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心境障碍、偏执性精神障碍等,但有严重暴力行为或倾向,对社会安全构成潜在威胁的除外。
三、严重器质性心血管疾病
1.心脏功能不全:心脏功能在NYHA三级以上,经规范治疗未见好转。(可由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高血压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肺源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心肌病、重度心肌炎、心包炎等引起。
)
2.严重心律失常:如频发多源室性期前收缩或有R on T表现、导致血流动力学改变的心房纤颤、二度以上房室传导阻滞、阵发性室性心动过速、病态窦房结综合征等。
3.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急性心肌梗死及重度不稳定型心绞痛),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有严重心绞痛反复发作,经规范治疗仍有严重冠状动脉供血不足表现。
4.高血压病达到很高危程度的,合并靶器官受损。具体参见注释中靶器官受损相应条款。
5.主动脉瘤、主动脉夹层动脉瘤等需要手术的心血管动脉瘤和粘液瘤等需要手术的心脏肿瘤;或者不需要、难以手术治疗,但病情严重危及生命或者存在严重并发症,且监狱医院不具备治疗条件的心血管疾病。
6. 急性肺栓塞。
四、严重呼吸系统疾病
1.严重呼吸功能障碍:由支气管、肺、胸膜疾病引起的中度以上呼吸功能障碍,经规范治疗未见好转。
2.支气管扩张反复咯血,经规范治疗未见好转。
3.支气管哮喘持续状态,反复发作,动脉血氧分压低于60mmHg,经规范治疗未见好转。
五、严重消化系统疾病
1.肝硬化失代偿期(肝硬化合并上消化道出血、腹水、肝性脑病、肝肾综合征等)。
2.急性出血性坏死性胰腺炎。
3.急性及亚急性肝衰竭、慢性肝衰竭加急性发作或慢性肝衰竭。
4.消化道反复出血,经规范治疗未见好转且持续重度贫血。
5.急性梗阻性化脓性胆管炎,经规范治疗未见好转。
6. 肠道疾病:如克隆病、肠伤寒合并肠穿孔、出血坏死性小肠炎、全结肠切除、小肠切除四分之三等危及生命的。
六、各种急、慢性肾脏疾病引起的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如急性肾衰竭、慢性肾小球肾炎、慢性肾盂肾炎、肾结核、肾小动脉硬化、免疫性肾病等。
监外执行疾病范围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犯罪分子服刑期间患有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内疾病的,可以监外执行,如严重传染病、严重器质性心血管疾病等。相关法律规定《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已经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患有属于本规定所附《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的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
暂予监外执行疾病范围有哪些一、严重传染病1、肺结核伴空洞并反复咯血;肺结核合并多脏器并发症;结核性脑膜炎。2、急性、亚急性或慢性重型病毒性肝炎。3、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伴有需要住院治疗的机会性感染。4、其他传染病,如ⅲ期梅毒并发主要脏器病变的,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脑脊髓膜炎及新发传染病等监狱医院不具备治疗条件的。二、反复发作的,无服刑能力的各种精神病,如脑器质性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心境
法律分析:被判刑了,但是看守所因嫌疑人有病不收,法院会判决暂予监外执行,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如果犯罪嫌疑人确实身患重病的,看守所可以不予接受,此时侦查机关应当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可以予以司法拘留。 法律依据:《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十八条 被拘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拘留所不予收拘,并出具不予收拘通知书,
一、重大疾病能否判缓刑或监外执行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患有重大疾病并不是判处缓刑的情形,但如果是在监狱执行刑期的犯罪分子有严重疾病,会威胁生命安全的,可以申请监外执行。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
可以申请监外执行疾病如下:1.具有严重传染病;2.反复发作的,无服刑能力的各种精神类疾病;3.严重器质性心血管疾病;4.严重呼吸系统疾病;5.严重消化系统疾病等其他不适合羁押的疾病。
一、严重传染病。二、反复发作的,无服刑能力的各种精神病。三、严重器质性心血管疾病。四、严重呼吸系统疾病。五、严重消化系统疾病。六、各种急、慢性肾脏疾病引起的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七、严重神经系统疾病及损伤。八、严重内分泌代谢性疾病合并重要脏器功能障碍,经规范治疗未见好转。
法律中规定的监外执行的疾病有哪些 罪犯有下列严重疾病之一,久治不愈,严重影响其身心健康的,属于适用保外就医的疾病范围: 一、严重传染病 1、肺结核伴空洞并反复咯血;肺结核合并多脏器并发症;结核性脑膜炎 2、急性、亚急性或慢性重型病毒性肝炎 3、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伴有需要住院治疗的机会性感染 4、其他传染病,如Ⅲ期梅毒并发主要脏器病变的,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脑脊髓膜炎及新发传染病等监狱
一、有哪些疾病可以在监外执行1、法律中规定的监外执行的疾病有严重传染病、反复发作的,无服刑能力的各种精神病、严重器质性心血管疾病、严重呼吸系统疾病、严重消化系统疾病、各种急、慢性肾脏疾病引起的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严重神经系统疾病及损伤、严重内分泌代谢性疾病合并重要脏器功能障碍,经规范治疗未见好转。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
可以申请监外执行疾病如下:1.具有严重传染病;2.反复发作的,无服刑能力的各种精神类疾病;3.严重器质性心血管疾病;4.严重呼吸系统疾病;5.严重消化系统疾病等其他不适合羁押的疾病。法律依据:《暂予监外执行规定》附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一、严重传染病二、反复发作的,无服刑能力的各种精神病三、严重器质性心血管疾病?四、严重呼吸系统疾病?五、严重消化系统疾病六、各种急、慢性肾脏疾病引起的肾功能不全失代偿
根据《暂予监外执行规定》所附《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犯有下列严重疾病之一,久治不愈,严重影响其身心健康的,属于适用保外就医的疾病范围:一严重传染病;二反复发作的,无服刑能力的各种精神病,如脑器质性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心境障碍、偏执性精神障碍等,但有严重暴力行为或倾向,对社会安全构成潜在威胁的除外。三、严重器质性心血管疾病;四、严重呼吸系统疾病;五、严重消化系统疾病;六、各种急、慢性肾脏疾病引起
看党章等规定,非法律问题
有不少当事人和当事人的亲属,特别是涉嫌职务犯罪的当事人及其亲属,不重视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环节充分运用法律规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是把希望寄托在所谓的“监外执行”,殊不知,现行法律对监外执行规定得十分严格(对职务犯罪更是从严把控),被告人想在判决后获得“监外执行”,其实是一个件很难的事。为了方便,我将涉及监外执行的主要法律规定摘录于下,再有向我咨询监外执行或者对监外执行心存幻想的,我将要求其看一
在生活中大家都听说过监外执行,但是大部分人都不知道监外执行是什么意思,接下来,小编就来告诉大家监外执行是什么意思。 一、监外执行是什么意思? 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将其交付一定机关,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但对于被判处死刑或者死刑缓期2年执行尚未减刑的罪犯,一律不准监外执行。如在执行过程中才发现上述情况,...
法律分析:醉驾处罚在没有判决之前,一般都不能申请监外执行。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况,不适宜在监狱执行刑罚而采取的变更执行方法。 一般是两种情况:1、人民法院判决时发现罪犯患有严重疾病,不适宜在监狱或其他劳动改造场所内执行刑罚,直接决定保外就医;2、罪犯在劳动改造场所服刑期间,患有严重疾病、短期内有生命危险,或者患严重慢性疾病、在劳动改造场所长期治疗无效,经
监外执行影响子女。被监外执行证明行为人犯罪了,行为人会留下案底,在我国法律中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留下案底后,行为人的子女想考公务员或者当兵的,政审一般无法通过。
一、缓刑和监外执行哪个轻 缓刑和监外执行相比缓刑轻,监外执行更为严重。因为缓刑的适用对象是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较轻,适用社区矫正没有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分子;而监外执行的适用对象罪行可重可轻,而且导致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刑期未满的,会立即收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
哪些病可以监外执行可以监外执行的疾病有:1、严重传染病。2、反复发作的,无服刑能力的各种精神病。3、严重器质性心血管疾病。4、严重呼吸系统疾病。5、严重消化系统疾病。6、其他疾病。哪些病可以监外执行的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
办理保外就医的条件有以下这些:属于《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的严重疾病,例如严重传染病、反复发作的,无服刑能力的各种精神病,且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已经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法律依据:《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已经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患有属于本规定所附《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的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第一条1
根据法律规定,在法定情形下,监外执行是可以收监的,具体情形有: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对于
醉驾处罚在没有判决之前,一般都不能申请监外执行。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况,不适宜在监狱执行刑罚而采取的变更执行方法。 一般是两种情况:1、人民法院判决时发现罪犯患有严重疾病,不适宜在监狱或其他劳动改造场所内执行刑罚,直接决定保外就医;2、罪犯在劳动改造场所服刑期间,患有严重疾病、短期内有生命危险,或者患严重慢性疾病、在劳动改造场所长期治疗无效,经劳动改造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