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交通事故的简易程序?
简易程序是指仅造成人员轻微伤的道路交通事故,或者仅造成财产损失但依法不适用自行协商处理“私了”的道路交通事故,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处理、当场出具事故认定书,并可以应双方当事人共同请求当场对损害赔偿争议进行调解的简单道路交通事处理程序。
问1:哪些情形的道路交通事故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
答: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包括两种类型:
(1)仅造成人员轻微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2)仅造成财产损失但依法不适用自行协商处理“私了”的道路交通事故
详见3.哪种情形交通事故,当事人依法可以“私了”?
问2:哪些情形的道路交通事故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处理?
答:不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包括:
(1)仅造成财产损失但具有交通肇事犯罪嫌疑的,即对事故负主要或者全部责任且无能力赔偿财产损失在30万元以上的;
(2)造成轻伤以上人员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和人员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3)未在道路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交通事故。
(4)对于交通肇事后一方逃逸的交通事故是否适用简易程序处理,交通法没有明确规定。
问3: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应当由几名交通警察进行处理?
答: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进行处理,当然也可以由2名以上交通警察处理。但是,交通事故应当由取得相应等级的处理道路交通事故资格的交通警察处理;没有取得处理道路交通事故资格的交通警察(如普通的执勤交警等)无权处理道路交通事故。
问4:适用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交通警察应当按照哪些步骤进行处理?
答:按照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交通警察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固定现场证据:固定现场证据的方式可以通过画现场草图、拍摄现场照片、录像,也可以通过现场口头询问方式固定证据。
(2)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
对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交通警察应当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
(3)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其驾驶的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有关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依法给予处罚:
A.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B.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4)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A.撤离现场后,交通警察应当根据现场固定的证据和当事人、证人叙述等,认定并记录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保险凭证号、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等,并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由当事人签名。
B.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可以当场出具,也可以事后出具;但是最迟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5)当场调解: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可以口头申请),交通警察应当当场进行调解,并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交付当事人。
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付当事人:
A.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B.当事人拒绝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C.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
问5:简易程序处理是否可以扣留肇事车辆?
答:简易处理程序一般不会扣留肇事车辆。
但是,具有以下违法情形之一的,可以扣留车辆至违法行为消除为止:
(1)未悬挂机动车牌号,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2)具有使用伪造、编造或者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
(3)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
(4)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
(5)具有被盗抢嫌疑的;
(6)机动车属于拼装或者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
(7)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
问6:简易程序处理是否可以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答:简易程序处理交通事故,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1)饮酒、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2)机动车驾驶人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3)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
(4)驾驶拼装或者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
(5)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
问7:交通事故当时人员轻微伤并已经按照简易程序作出事故认定,后伤情加重死亡,原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认定是否继续有效?
答:应当转为一般程序处理,并作出重新认定:
(1)如果原来事故认定正确,只需在新事故认定中予以说明即可,无需撤销原来简易程序事故认定书;
(2)如果原来事故认定错误,则应当先撤销原来事故认定书,再出具新的事故认定书。
①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仅限于轻微伤交通事故、财产损失交通事故并且必须是现场处理的交通事故;排除轻伤交通事故、重伤交通事故、交通肇事犯罪将交通事故、以及事后处理的交通事故。
②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能申请复核;当事人申请复核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受理,但需要书面通知当事人。
什么是交通事故的简易程序《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以下道路交通事故,但有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犯罪嫌疑的除外:(一)财产损失事故;(二)受伤当事人伤势轻微,各方当事人一致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伤人事故。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处理。第二十四条 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在固定现场证据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
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填写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保险凭证号、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赔偿责任人等内容的协议书或者文字记录,共同签名后立即撤离现场,协商赔偿数额和赔偿方式。当事人均已办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可以根据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向保险公司索赔。当事人也可以自行协
交通事故处理简易程序是: 1.固定现场证据; 2.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 3.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其驾驶的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有关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4.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进行当初调解。 【法律依据】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
交通事故复议成功率一般来说是不大的。要看有没有证据材料,一般几率不大,诉讼可来电咨询委托律师。目前的交通事故现场勘查技术相对提高,程序、要求、取证等工作也进一步完善和严格,所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结论的作出也相对严谨和准确,因此,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向上级公安局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的成功率将会很低。 交通事故处理的复议规定 1.当事人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处罚不服,可在接到处罚裁决书后1
1、交通事故的处理程序一般是:(一)报警,通知交警部门有关事项;(二)交警部门现场勘查;(三)交警部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四)交警部门组织赔偿调解;(五)对调解结果不服的,向人民法院起诉;(六)法院经过审理作出判决。
一、交通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用不用结案1、交通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需要结案。2、有这些情况的不能调解,民警在说明相关情况后,交给当事人认定书:(1)双方对交通事故的认定存在分歧(2)双方拒绝签名(3)不同意调解的3、双方自己协商处理(1)发生事故没有造成伤亡,双方无争议的,双方应当填写所有事故的有关信息的协议书,然后签名,马上离开,自行解决赔偿问题。(2)事故导致人员有了轻微伤的,双方无争议的,而且达
1、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的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经交通警察当场处理,各方当事人协商同意由机动车方当场赔付400元(含)以内的,交通警察在《简易程序处理交通事故认定书》中记载后,机动车方当事人可持《认定书》到保险公司索赔(包括2006年7月1日以前已经生效且在保险期的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2、机动车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交通警察依法确定当事人的责任比例,由各方当事人到保险公司索赔。公安
走简易程序意味着案件属于简单的案件,依法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的公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人民检察院建议或者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起诉的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处理交通事故的有关规定:(一)发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财产损失在1万元以下的交通事故,可以由一名有资质的岗勤民警当场处理,财产损失在3万元以下的交通事故由事故勘查民警处理。(二)
交警一般处理交通事故的相关流程:接122指令,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理:1、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尽快恢复交通。2、属于重、特大交通事故的,立即向上级交通管理部门或有关部门报告。3、交通事故现场图绘制完毕后,勘察员、绘图员应签名或盖章。当事人在现场的应当签名或盖章,不在现场或无能力签字的,应由见证人签名或盖章;无见证人或当事人拒绝签字的,应当记录在案。4、交通事故当事人逃离或驶离现场
一、交通事故的上诉程序1.提起上诉必须是享有上诉权或可以依法行使上诉权的人。民事和经济纠纷案件的原告、被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提起上诉。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如果在一审判决中确认其承担义务的,也有权提起上诉。不服民事和经济纠纷判决的上诉期限为15天;不服民事和经济纠纷裁定的上诉期限为10天;上诉期从接到第一审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天算起,逾期不得上诉。2.上诉应递交上诉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附
1、对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认定不服,只能走司法途径上诉法院来解决。 2、法律依据: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2008)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2)《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二条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调解协议有效,不能反悔,但如果有调解当时未能预见到的损失,如后来鉴定得知构成伤残,可再索赔残疾赔偿金。
1、审查律师的执业资格:律师应当持有由省级司法厅(局)签发的《律师执业证》并有当年的年审记录,无证或有证但无当年年审记录的都不得以律师的名义执业。 2、核实律师及所在律所:一个管理规范、要求严格的律师事务所对委托人的案件会有充分的后备保障。 3、案件胜诉的承诺:每一位负责任的律师,都不会对自己的当事人保证案件绝对胜诉。对于保证案件百分之百胜诉的律师,当事人应当慎重考虑。 4、委托合同的签订:合同明
交通事故开庭后判决书下来大概10天或更久才能能拿到赔偿。交通事故处理的基本程序首先是发生交通事故的人报警,然后是交通管理部门的受理和调查,完毕后交通管理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来对交通事故进行认定与复核后对造成交通事故的人进行处罚执行,损害赔偿调解 ,受害方对法院进行起诉。 一、交通事故开庭后判决书下来多久赔偿 交通事故开庭后判决书下来可能十天、也可能更久才能拿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如果有人员死亡的话,相关部门如果对死亡产生疑问的,是可以进行尸检的,尸检报告可以作为一种鉴定意见来证明案情,那么具体程序大家都清楚吗,接下来就由小编整理的关于交通事故尸检程序是怎样的相关内容。 一、交通事故尸检程序是怎样的 车祸属于交通事故,尸检不是处理交通事故的必要程序。需要验尸的具体事项: 1、当事双方对死者死因有疑问,或者办案机关认
(一)一般规定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道路交通事故进行调查时,交通警察不得少于二人。2、交通警察调查时应当向被调查人员出示《人民警察证》,告知被调查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向当事人发送联系卡。3、交通警察调查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客观、全面、及时、合法地收集证据。(二)交通警察对事故现场进行调查的相关规定1、勘查事故现场,查明事故车辆、当事人、道路及其空间关系、事故发生时的天气情况。2、固定、提取
程序如下:1.受理报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2.现场处理。警察接警后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3.责任认定,公安部门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4.裁决处罚。5.赔偿条件。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一)双方在没有争议交通事故责任的情况下,签订《交通事故现场协议书》,《交通事故现场协议书》在交通事故处理部门或保险公司事故处理大厅都有,都是免费的。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交通事故现场协议书》,也可以用笔写一下当时的真实情况以便到理赔中心处理,双方签字确认。 (二)双方都没有争议商定好以后,将双方的车移到不防碍交通的地方,再向保险公司报案。在协议书签订以后48小时之内要有处理结果,48小时之内没有到理
一、交通事故调解理赔程序是如何的 (一)告知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二)听取当事人各方的请求; (三)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四)计算损害赔偿的数额,确定各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的比例,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院可以在庭前调解、法庭辩论后调解,调解程序如下:1、法庭组织交通事故当事人进行调解;2、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听取当事人的意见;3、听取当事人的意见、了解事故发生经过;4、确定当事人的损害赔偿责任、相应的数额、履行期限;5、组织签订调解协议。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法庭辩论终结,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