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只要没有事先出具特殊书面约定,住房产权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不管房产证上写的是一个人还是两个人,都属于共同财产
一般会以刑事案件处理。 但可能不会判刑
逆行撞车保险理赔吗对于这个问题,必须按照情况进行划分:第一种情况,如果被保险人是故意行为造成的保险事故,即使保了全险,也不会赔付,原因在于故意行为属于除外责任
您好,爱土拆迁律师团为您解答:集体产权的房屋,属于集体所有。
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只买了交强险 ,强险只要有责任(次责、同责、主责、全责),在强制三责险中的赔付金额是一样的,因为强制三责险只分有责和无责。强制三责险有责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超出强制三责险承担的部分,由全责方承担余下损失。
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是指购买第二套商品住宅房仍然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但第三套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商品住宅房可以继续申请使用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但是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发放公积金贷款。如果之前按揭购买了一套商品住房(住宅类),售卖之后再准备新购一套商品住房的,申请公积金贷款仍算第一套。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人有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伪造或者篡改、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其他犯罪,如抢劫罪等,并不因此丧失继承权。 未被剥夺继承权的罪犯,由于服刑期间人身自由受到限制,不可能亲自行使继承权参加继承,其继承权一般由其近亲属代为行使并负责保管。如果其他继承人或遗产保管人侵犯其合
存量房交易是指已被购买或自建并取得所有权证书的房屋,相较于增量房(增量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商投资建造的新的商品房)存量房是一种二手房,但它和一般的二手房有本质的区别,存量房没有被居住过,即一般所说的“库存待售”的房产。根据《房地产法》转让与划拨的区别在于土地的使用权性质。土地的所有权都是国家的,只是所有权有差异。具体来说:(1)转让的土地,其使用权在持证人手中,具有私有权性质;(2)划拨的土地,其使
发生离婚需要分割家庭房产时,应首先进行分家析产。比较简单的操作办法是确认每一个家庭成员应获得的财产份额,再让离开家庭的一方获得与其财产份额相适应的金钱补偿。宅基地离婚时不可以分割,只是双方谁得到了房子就获得了宅基地的使用权
车子是否为共同财产,要视情况而定:如果是用婚后收入买的车子,即使登记在一方的名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用婚前的积蓄购买的车辆,且登记在自己的名下,则属于个人财产。如果是用婚前积蓄购买的车辆,登记在配偶的名下,则属于共同财产。
通常婚姻期间内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是一方借的款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除非该借款不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经营等,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二人共同承担,离婚后也可以向任何一方要款。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
强制执行能否执行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区分两种情况判断。如果强制执行的债务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债权人在诉讼时只起诉了夫妻一方,强制执行时想执行双方的财产,则可以提出增加被执行人的申请
1、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2、依《婚姻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能歧视妇女,认为妇女挣的少,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3、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
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一方继承所得的财产,如果遗嘱中没有特别约定归一方所有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财产所有人如果想将财产全部留给亲生子女建议提前订立遗嘱明确遗产继承人
婚后购置的房产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1.夫妻婚后一方用自己的个人财产买的房子,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2.夫妻婚后一方用自己的个人财产买的房子,但是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视为是夫妻共同财产。3.夫妻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不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的,都属于共同财产。4.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视为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不是共同财产。5.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
子女结婚,父母经常会给予金钱帮助;子女买房,父母往往也会帮助出资。那么,父母给的钱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婚前出资如果一方父母出资发生在其子女结婚之前,那么,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其自己子女的赠与;如果是出资购买房产,那么,受赠一方子女理应获得该房产的所有权。(二)婚后出资如果一方父母出资发生在其子女结婚之后,那么,对该出资性质的认定应当适用《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
房改房是国家根据职工工龄、职务、家庭人口等多种因素综合考虑后在房屋价值计算上给予职工的政策性优惠福利,这种政策性优惠福利实际上是对职工的一种工资差额的补偿,属于财产性权益,职工生前没有实际取得并不能就此否定其对这种财产性权益的拥有资格。在职工去世后,这种财产性权益通过配偶的购买行为转化为房屋所有权形态,将工龄优惠折扣通过房价表现出来。 房改房属特定历史时期的政策福利分房,其对特定对象的补偿、
在现实生活中,单位分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其实这要取决于房子是否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因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单位分的房子是
这个无法证明,大学可以夫妻婚内做个财产协议约定陪嫁的钱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
你好,在夫妻财产的分割中,首先需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法院会根据共同财产的实际状况,结婚时间的长短,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以及财产的来源、数量等情况,依法作出判决。
婚后一方父母给全款买的房,到底属于谁?分情况,根据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的第29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1062第1款第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其中民法典1062条第一款第4项明确了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受赠的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