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你好 我家在A镇 我爸被B镇的排出所带走询问问题 被关在C镇 已经超过四十八小时了 还不放人 也不拘留 打电话询问C镇派出所 他们说 超过48小时又能怎样 把他留下来的方法多的很 这个我该怎么办?

问题描述

你好 我家在A镇 我爸被B镇的排出所带走询问问题 被关在C镇 已经超过四十八小时了 还不放人 也不拘留 打电话询问C镇派出所 他们说 超过48小时又能怎样 把他留下来的方法多的很 这个我该怎么办?
1个回答

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到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24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48小时。

经批准需要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通知其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不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释放。法律依据: 《人民警察法》第九条第一款第二款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

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 (一)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

(二)有现场作案嫌疑的;(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四)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并应当留有盘问记录。

对于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通知其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对于不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

相关问题

大家都在看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