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巧借微信云调解,跨国离婚不发愁(一日内离婚)

问题描述

巧借微信云调解,跨国离婚不发愁(一日内离婚)
1个回答

律师观点分析    本案女方是中国人,男方是新加坡人,两人在广东上班时相识,后缔结跨国婚姻。

由于文化差异,生活习惯不同等,双方最终还是走到了婚姻的边缘。其实双方已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但因男方本人目前在新加坡,且加上疫情等原因,其无法回到中国与女方去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女方遂委托旷律师为其通过诉讼方式离婚,旷律师接受委托后当天就为女方向法院起诉。由于男方没有中国的电话号码,无法进行远程视频调解,法院就通过微信调解进行处理。

被告精通中文,且双方都非常配合法院工作,故整个过程非常顺利,仅花费不到一小时即成功离婚。

本案是跨国离婚,男方又未能到现场开庭,最令人担心的就是离婚后男方反悔,并以他是外国人不懂汉语、不懂中国法律等为由,抗辩离婚不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因此,我们在办理该案时非常慎重,不仅通过各种方式核实双方身份的真实性,确保不存在冒名顶替的情形,而且在程序和实体上严格依照民事诉讼法、民法典等法律规定办理,让女方离得没有后顾之忧。

如今疫情肆虐,加上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采取民政局协议离婚方式处理跨国离婚的经济及时间成本太高,已变得非常不可取。

因此我们要学会乘互联网之便,利用云上法庭、多元调解等方式离婚,这样效率高,经济成本也低。只要双方配合,不管当事人身处世界的哪个角落,旷律师都能帮助当事人凭借手机线上操作,以最快的速度、足不出户即成功离婚。

 湖南省洞口县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22)湘05XX民初XXX号原告:谢某某,女,19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南省邵阳市人,住湖南省洞口县XX镇XX村,身份证号码 430XXXXXXXX

委托诉讼代理人:旷良勇,湖南湘驰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湛某某(XXXXXX,又名XXXXXXX),男,19XX年XX月XX日出生,新加坡人,住XXXXXXXXXXXX,护照号KXXXXXXX(原为EXXXXXXX),新加坡证件号XXXXXXXXXXX。

原告谢某某与被告湛某某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 2022年6月7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进行了审理.

原告谢某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1、判令原、被告离婚;

2、判令小孩谢某宸、湛某欢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7000元。事实与理由:原、被告于2018年8月7日登记结婚,2019年1月3日生育儿子谢某宸,2021年6月3日生育女儿湛某欢。原、被告由于性格不合等原因,婚后经常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未能建立起良好的夫妻感情,现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为此,原告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恳请法院判如所请。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原告谢某某与被告湛某某(YXXXXXX)自愿离婚;

二、原、被告的小孩谢某宸、湛某欢由原告谢某某抚养,被告湛某某(YXXXXXXXX)自愿自2022年7月起于每月28日前支付小孩的抚养费人民币7000元直至湛某欢年满18周岁时止,被告享有对两个小孩的探望权;

三、原、被告双方确认无夫妻共同财产和共同债权债务;

四、双方其他无争执。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 150 元,由原告谢某某自愿负担。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审判员 丁审判员

法官助理 向助理

书记员 尹书记员

相关问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