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立业委会或向业委会出面协商如业主质疑物业费收取过高,可成立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要求物业出示收费许可证件。如物业无法提供,业主有权不缴纳物业费(物业私自提高物业费,属违法行为),并可向物价局投诉。若业主能够出具物业费收费过高的依据,可由业主委员会召开业主大会共同决议,降低物业费。如果小区目前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则必须经过占居建筑物总面积超过二分之一的业主,且占居总人数超过二分之一的业主同意,并且在公布的指导价范围内,由物业公司与业主双方重新商定降低物业费事宜。
2、找房管部门解决目前,物业费多由市场来调价,相关部门并没有给出明确的收费标准。一般来说,物业费应依据小区的面积、层数、服务等级等来制定价格。如果业主觉得物业费收取不合理,可向房管部门反映情况,以此来维权。
3、协商提高物业服务不少业主之所以认为物业费过高,主要是因为物业服务水平太差劲,比如保安缺乏责任心、小区环境脏乱差、存在安全隐患等。对于这种情况,可由业委会出面,与物业公司进行协商,要求提高物业服务水平。
4、更换新物业小区的前期物业虽然是由开发商指定的,可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小区一旦发展成熟后便可成立业主委员会。如业委会对小区物业服务存在质疑,认为其存在收费不合理现象,就可以开展招标,通过向社会招投标或协议招标的形式,重新选择新的物业公司。
1、可成立业主委员会一般来说,物业收费标准并非由物业公司一方说了算,如果有业主对物业费不满意,觉得物业费收费太高,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召开业主大会来讨论决定。小区只要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就可以通过向社会招投标或协议招标的形式,确定或者更换物业服务公司,由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大会和物业服务公司共同来确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2、可向房管部门投诉相关部门针对商品房的物业收费并没有明确的限制,执行市场调节价,所
1、小区物业无权停业主的水电,享有停水停电权利的权利人是供水公司和电力供应公司而非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不属于供水供电合同的当事人,无权采取停水电的措施。2、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物业配套设施有:1、供电系统、供水系统、弱电系统、供热系统、燃气系统、安防系统、停车管理系统、电梯系统、楼宇避雷系统;2、花园、绿地、甬道;3、户外健身场地、器材;4、排水设施;停车场、停车库;5、公共照明、园区灯、楼道灯;6、信报箱。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
一般电梯都有专业的电梯维保公司维修。物业有义务通知维保人员及时修理。如果物业长时间不能保障电梯正常运行,造成业主的不方便,可以找2个部门来解决:1、找房管部门物业科投诉2、到技术监督局特行科投诉电梯属于特种设备,是共有的,共有人可以委托物业服务单位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特种设备,受托人履行规定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义务,承担相应责任。对于住宅电梯 全体业主是电梯的产权共有人,物业公司进行管理并承担相应责
应该积极与物业协商解决物业费争议。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因为不交物业费被物业起诉,业主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反诉。但是,业主要收集相关证据,如证明物业管理公司不履行《物业管理合同》中的约定的证据等。申请反诉,首先是要书写反诉状,反诉状需包含反诉人及被反诉人的信息、反诉请求、事实与理由、法律依据以及需要说明的相关事项等内容。反诉人在证据部分,可以申请证据保全,也就是在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可以申请证据保全。申请时,应说明什么证据需要保全,
是否合法要分情形,具体分析如下:小区停车费的性质有两种,一种是土地使用费,一种是管理费。两种费用的收费依据与收费主体是不同的。1、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
1、视具体情况而定。2、如果已经规划车位了,那就归开发商,如果是后来添加的,就归业主。3、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4、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5、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电动车由于自身质量原因自燃,那么物业没有责任。如果物业由于管理不慎导致电动车着火损害,物业应在其过错内负责任。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服务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服务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
1、物业在楼顶进行违法建设的,城乡规划部分可以责令建设者停止建设活动,限期责令拆除,如果不拆除的,强制拆除。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
1、小区车位可以出售。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小区消防通道乱停车举报电话为96119,该电话为全国消防局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热线。另外,当任何单位、个人发现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比如发现消防通道停车的违法行为,可向当地12345平台反映。任何单位和个人除了需要加强消防意识之外,同时都应当共同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措施、预防火灾,对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的行为,也应当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法律依据】《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任何单
1.小区住房楼道电费物业来收。2.根据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确定。这个要看小区的业主或业主管理委员会与物业公司是否有约定,如果有约定,按约定;如果没有约定,业主居住的本幢楼房的楼道照明,其照明电费由本幢楼房的所有业分担;小区内的其它公共设施的照明,由小区的物业公司承担。
1、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正常开票功能,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依5%的征收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小区开棋牌室并不违法,但是要办理相关证件且不能从事赌博之类的活动。一切以营利为目的商业活动,必须到国家相关部门进行登记备案,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办理营业执照和相应的经营许可证并缴纳相关的费用,才能进行相关的经营活动,否则都是非法的。另外,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条,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
1.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有效期限是一般不超过5年,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并没有明确规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具体是几年,可以由业主和物业自己协议商定期限。2.《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第二十六条规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1、减税目标直指实体经济和民生改善,聚焦改革中的突出问题;措施实,确定的减税措施非常明确具体,操作性很强。这些改革举措的落地,对全面提升税收治理水平必将奠定良好的基础。2、一系列减税措施,不但直接减轻了相关行业企业的税负,还促进了其他企业用能、物流等成本的下降。3、减税对促进对外开放、鼓励企业“走出去”和“引进来”,发挥出积极作用。4、从短期看,减税降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财政收入,但从长期来看,减
地下车库是对地下空间资源的利用,和地表上某独立单元房间对地上空间资源利用一样,都具有使用面积和建筑面积,在建造时都需要额外投资。地下车位的产权归属目前有3种类型:1、业主分摊建设费用如果购房时地下车位面积已经列入公摊面积被分摊,这类地下车位办不了产权证,属于全体小区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销售,更无权转让。2、开发商独立建设如果地下车位建筑面积未分摊,且开发商单独取得车库产权的,则开发商可以对购房人出
根据法律规定是可以收取的,但是物业公司要公布钱用在哪了,而且要通过业主委员会同意。如果小区的停车收费没有经过有关部门登记许可,明显属于违规收费,车主可拒绝交费。住宅小区停车服务”不再实行政府定价,改为市场定价。
1、农村家庭一户只可以拥有一处宅基地,小户3人以下的,申请宅基地面积不能超出75㎡;中户4-5人的,申请宅基地面积不能超出110㎡;大户6人以上,申请宅基地面积不能超出125㎡。2、法律依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九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标准(包括附属用房、庭院用地),使用耕地最高不得超过125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最高不得超过140平方米;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地、荒坡的,最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