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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赠与和继承的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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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赠与和继承的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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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屋赠与和继承的区别是什么

1、健在的父母愿意将房产赠与子女,这种行为不叫继承,叫生前赠与。继承人依法取得的遗产,必须是被继承人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或者是依法可以继承的其他的合法财产权益。

不能把家庭共有财产、夫妻共有财产以及合伙财产不加分割作为遗产来继承。一切非法所得的财产不属于遗产,不得继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 的合同。

二、遗赠与遗嘱继承的区别

二者的受让主体不同。二者所指向的客体范围不同。权利的接受、行使方式不同。在遗嘱继承中,遗嘱人可在遗嘱中指定候补继承人,而在遗赠中则不能指定候补的遗赠人。

受遗赠人只有依法在法定期间(在知道受遗赠的两个月)内明确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时才视为接受,否则视为放弃遗赠。而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处理前,明确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才能有效。

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无权参与遗产分配,这也不同遗嘱继承人。遗赠的受让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或国家及其他社会组织。

而遗嘱继承中的受让人,即继承人必须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且必须是自然人。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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