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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包和转让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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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包和转让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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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承接对象不同。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时,受让对象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也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农户;

而转包土地承包经营权时,受转包方只能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

(2)与发包方关系不同。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时,承包方与发包方的土地承包关系即行终止,转让方也不再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

而转包土地承包经营权时,转包方与原发包方的承包关系没有发生变化,转包方也不失去土地承包经营权。

(3)是否需要发包方同意不同。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时,事先应经发包方书面同意;而转包土地承包经营权时,不须发包方同意。

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作或者各自需要,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地块进行交换,同时交换相应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互换的特征:首先,互换要在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与其他经济组织成员进行土地互换,是无效的;其次,以互换的方式流转,应到村委会进行备案,并可以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变更登记手续,但未办理备案或者变更登记的,并不影响互换的效力;

最后,互换双方原有的承包关系消灭,新的承包关系产生。

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土地的经营权作为一项财产投资,共同组成一个公司或经济实体,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享受公司经营所带来的分红。

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应当坚持自愿原则,是否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应当由承包方基于自己的意愿自主决定,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无权干涉,不得阻止或强迫承包方将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

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以其土地向金融机构办理融资担保的行为。《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改后,土地经营权的抵押逐渐合法化。

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承包人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进行生产经营,承租人支付租金,原承包合同仍由承包方履行的行为。

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的特点:首先,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此过程中没有流转,仍然是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享受,当然,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仍需向发包人承担承包合同约定的义务,承租人只享有土地的使用权和收益权;

其次,承租人必须是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这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与转包的唯一区别也是根本区别;最后,由于土地出租并不影响原有的土地承包关系,因此,无须经过发包人许可,只需要将出租合同向发包人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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