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人身保险合同诉讼管辖的规定,可以受理民事案件的司法机关一般都是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保险标的的不同,保险合同分为财产保险合同与人身保险合同,财产保险合同保险对象是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对象是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依《民法典》规定“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因此,人身保险合同中,人的寿命和身体不属于物的范畴,人的寿命和身体显然不属于“标的物”范畴。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5条规定:“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因此,保险标的物,是指保险合同中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客体;只有财产保险合同中才存在保险标的物。而在人身保险中,人身虽是权利义务的客体和事故发生的本体,但由于人的寿命和身体都不属于物的范畴,不能称作保险标的物。因此,在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中,仅适用于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包括复议机关驳回复议申请或者复议请求的情形,但以复议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为由驳回的除外。如果原告只起诉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者复议机关,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追加被告。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另一机关列为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
一、合同诉讼管辖地是怎样的1、在民事诉讼中一般适用“原告就被告”原则.即原告起诉时应向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2、而在合同纠纷中则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由哪个法院来管辖,这在法律上称为“约定管辖”或者“选择管辖”。3、此外因为合同纠纷可以适用“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的原则,在合同中选择适当的“合同履行地”实际上也能够起到“选择管辖”的效果。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合
您好关于村政府收回承包土地做出如下解释:村集体作为发包方,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够收回农民承包土地的,对此,《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随意收回承包地,是农村土地承包立法的关键条款和核心内容。但是由于土地发包方具有监督土地合理利用、保护土地的权利,在以下几种情况下是可以收回承包地的:1.农民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并自愿将承包地交回的;2.承包方全
对哺乳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一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天增加一小时哺乳时间。
一、工伤骨折休息一般是3个月的时间,具体要看具体情况。工伤休养时间按治疗工伤医疗机构书面证明确认,满一年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二、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和各地规定,工伤停工留薪期,即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治疗和出院后休养期间,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根据职工伤情出具的休假证明,有用人单位按当地劳动部门《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可知保险合同的管辖主要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保险标的物,是指保险合同中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客体,而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对象是人的寿命和身体,人的寿命和身体不属于物的范畴,只有财产保险合同中才存在保险标的物,也就是说人身保险合同不适用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搜索。
1、如果劳动者被认定为五至十级工伤,则解除劳动合同后可依法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赔偿;2、如果是被违法解约的,则可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获得赔偿金。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
租地合同签30年是否合法是需要看使用人是否睁源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如果悉闭态是,则不违法。租地合同签30年是合法的吗1.土地租赁合同签了30年是无效的,并且签订的合同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才具有法律约束效应。法律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部分无效态数。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根据管辖法院诉讼标的额规定,诉讼标的额1亿元以上的可能由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当然,这针对的是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受理法院所处省级行政辖区的情形。若是双方当事人不仅住所地均不再受理法院行政辖区内,则中级法院管辖的是5亿元以上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1、召开村民小组会议,应当有本村民小组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三分之二以上,或者本村民小组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同意。村民小组组长由村民小组会议推选。2、村民小组组长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可以连选连任。属于村民小组的集体所有的土地、企业和其他财产的经营管理以及公益事项的办理,由村民小组会议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讨论决定,所作决定及实施情况应当及时向本村民小组的村民公
现在我国正式实施的产假标准依据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为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条件,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30号)规定,现将有关征管事项公告如正文所示。纳税人退税金额是怎么计算的?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对符合退税条件的纳税人,当其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时,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当其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时,按照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
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前,月养老金低于2513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90元;月养老金在2513元及其以上,低于50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以上便是合同教师退休金的相关内容
您好,根据复议改变法院管辖,在地域管辖上,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七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同时注意第十八条 “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和第十九条“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级别管
根据我国相关规定的“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条例,判断此时如果出现事故,左转车辆应负全责。责任划分最终由交警部门作出。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
您好!关于70岁以上老人遗嘱公证的问题,各地都不相同,大概在100至400元之间,主要是根据当地公证处的规定。如果是房产遗嘱在房产过户时还有房产评估等其他的手续费用,根据房产价值计算,具体费用需要询问当地地税和房管部门。有遗嘱的可以去公证处进行公证,没有的话建议找律师公证,这样会省去很多麻烦,律师可以根据老人的意思表达进行遗嘱公证。
⒈毁坏林木立案标准:起点为10立方米至20立方米或者幼树500株至1000株;⒉滥伐林木50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2500株以上,为重大案件;⒊滥伐林木100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5000株以上,为特别重大案件。
1、房产继承后,再次出售是需要缴税的个人所得税的,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使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2、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通知》第二条第二款 个人取得赠与人无偿赠与的不动产后,再次转让该项不动产的,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
1、没有执行数目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3、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标准的部分,按照0.1%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