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擅自公布他人聊天记录是否违法

问题描述

擅自公布他人聊天记录是否违法
1个回答

    最近成都某区副区长聊天记录事件,成为热门话题,我们暂且不管这件事的真实性,也不讨论事件本身如何违反公序良俗,或者当事人会受到什么处分,我们讨论一下“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公布他人聊天记录是否违法”。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隐私权】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显然他人生活中的聊天记录属于个人隐私。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隐私权侵害行为】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未经同意擅自公布他人聊天记录违法。

那么,擅自公布他人聊天记录会受到什么处罚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如果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他人死亡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 可能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可能判处有期徒刑。

 

相关问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