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属于原资本溢价部分可以转增资本且不涉及企业所得税情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四条“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规定,资本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税务上不确认收入,自然就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当然也不能增加投资方的长期股权投资计税成本。
会计账务处理:
借: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贷:实收资本(股本)。
二、会计处理错误时应补缴企业所得税的情形
本应计入收入、利得部分,会计处理错误计入了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增时应按照会计差错处理,同时调整应纳税所得额,补缴企业所得税。
例如:某企业以固定资产进行对外投资,账面净值1000万元,评估价值1200万元。
错误的会计处理:
借:长期股权投资1200
贷:固定资产清理1000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200
该账务处理是错误的,应按照会计差错进行调整,正确的会计处理:
借:长期股权投资1200
贷:固定资产清理1000
营业外收入200
这样处理,评估增值部分就通过营业外收入计入了应纳税所得额,若未进行调整就转增注册资本,应补缴企业所得税。
三、违规转增资本需补缴企业所得税的情形
以下属于按会计准则正确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部分,但按照会计准则规定是不能转增资本的,若违反规定转增注册资本,需补缴企业所得税。
1.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企业按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根据新准则规定,如转让该被投资单位股权,则应将该项资本公积转入“投资收益”。
会计账务处理:
①所有者权益变动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②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贷:投资收益。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大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会计部函[2008]5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部:贵部上证上函[2008]109号函收悉,经研究,现回复如下: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外,应当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其他资本公积)。
在相关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前,上述计入其他资本公积的公允价值变动部分,暂不得用于转增股份;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资产,其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收益,暂不得用于利润分配。”
规定,该项资本公积应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其他资本公积)。在相关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前,这部分差额暂不得用于转增股份。
会计账务处理:
①公允价值变动时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②处置金融资产时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贷:投资收益。
3.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在转换日的公允价值大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根据准则规定,该项资本公积应于处置该投资性房地产时转入当期损益,故不得用于转增资本。
会计账务处理:
①转换时
借:投资性房地产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②处置投资性房地产时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贷:投资收益。
4.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的,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确定的金额计入。考虑日后行权时应转出,该项资本公积在行权前不得转增资本。
会计账务处理:
①资产负债表日
借:管理费用等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②行权时
借:银行存款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贷:股本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5、金融资产重分类产生的差额,根据规定在该金融资产被处置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在金融资产被处置前不得转增资本。
会计账务处理:
①重分类时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②处置金融资产时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贷: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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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引入新的投资者,新投资形成的资本公积是否属于资本溢价?用这部分资本公积转增资本,自然人股东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是否属于以下这两文件中的不征个人所得税的项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7]198号)规定,股份制企业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转增股本数额,不作为个人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另外,根据《国
一、企业增加实收资本应具备的条件 我国目前实行的是注册资本制度,要求企业的实收资本和注册资本相一致。不论企业属于何种组织形式,是国有独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在其正式投入生产经营后的一定期间内,都应按注册资本筹足实收资本。以后企业将资本公积转为实收资本,必然引起实收资本的增加,使其超过原注册资本。企业增加实收资本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股本应符合下列条件: (1)
个人所得税(personalincome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资本转公积是否要缴税呢?下面小编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网友提问:企业引入新的投资者,新投资形成的资本公积是否属于资本溢价?用这部分资本公积转增资本,自然人股东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是否属于以下这两文件中的不征个人所得税的项目?律师解答
⒈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并不能导致所有者权益总额的增加,但资本公积转增资本,一方面可以改变企业投入资本结构,体现企业稳健、持续发展的潜力;⒉另一方面,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它会增加投资者持有的股份,从而增加公司股票的流通量,进而激活股价,提高股票的交易量和资本的流动性。此外,对于债权人来说,实收资本是所有者权益最本质的体现,是其考虑投资风险的重要影响因素。所以,将资本公积转增资本不仅可以更好地反映投资者的
新股东入股是否增加实收资本要看股东大会是怎样决定的,如果是通过决议要增资的,则可以增加实收资本,如果仅仅是作为公司流动资金增加的(增加投资款),那么根据股东会决议新股东占据20%股份之后,原有的4个股东所持比例就变成了20%,而非原有的25%。新股东所带来的投资款项是用于企业扩大经营的,属于企业流动资金,而不是企业利润,因此原有股东不能对新增的200万进行分配。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盈余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8〕333号)规定,公司将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实际上是该公司将盈余公积金向股东分配了股息、红利,股东再以分得的股息、红利增加注册资本。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规定,企业权益性投资取得股息、红利等收入,应以被投资企
盈余公积:“盈余”即为盈利剩余的部分。交完企业所得税后的利润叫做净利润(或税后利润),国家规定净利润不能全部分配给投资人(股东),按一定比例留在企业里。留下的这部分是企业所有,要有可理解为“公有积累”(见下面的用途),所以按一定比例留在企业里的就叫做“盈作公积”。盈余公积转增资本的用途?“盈余公积”的用途:1、弥补亏损2、转增资本3、扩大企业生产经营“盈余公积”分为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有关
企业想要用增资的方式扩大公司的发生范围,企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作为增资的实收资本,那么盈余公积转增资本要交个税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盈余公积转增资本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因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7]198号,股
本质上来说,其实什么都没有改变,应该是说不上什么利好,利空的。但是中国股市有其特殊性,在中国许多人都认为便宜的股票是好的。便宜的股票更令人接受,所以一般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都是会涨的。在中国应该算是利好。《公司法》第167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以超过股票票面金额的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所得的溢价款以及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列入资本公积金的其他收入,应当列为公司资本公积金。按会计科目划分,该项公积金单独为资本公积
⑴资本公积是指投资者或者他人投入到企业、所有权归属于投资者、并且投入金额上超过法定资本部分的资本。企业应设置“资本公积”科目核算资本公积的增减变动情况。本科目核算企业收到投资者出资超出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的份额以及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等。 ⑵本科目应当分别“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其他资本公积”进行明细核算。 ⑶资本公积的主要账务处理。 ①企业收到投资者投入的资本,借记“银行存
只是会计上的一个处理,把资本公积转到股本,是所有者权益内部的调整,公司的资产和负债都不变。这样做可以降低股票价格,增加股票交易活跃程度,短期内对股票投资者有益。《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七条股份有限公司以超过股票票面金额的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所得的溢价款以及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列入资本公积金的其他收入,应当列为公司资本公积金。按会计科目划分,该项公积金单独为资本公积科目。
案例某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原股东A和B是两个自然人。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A出资60万元,B出资40万元。2011年12月自然人股东C对本公司增资300万元,其中20万为实收资本,280万计入资本公积。2012年3月准备将280万资本公积转增资本。转增后公司注册资本为400万元。其中自然人A为200万,即增资140万;自然人B为133.33万,即增资93.33万;自然人C为66.67万,即增资4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通常而言是不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2、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对于取得的转增股本数额,不作为个人所得,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1、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2、因此,公司以股权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投资企业不作为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或免税收入处理,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资本公积的主要账务处理:1、企业接受投资者投入的资本、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行使转换权利、将债务转为资本等形成的资本公积,借记有关科目,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本科目(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手续费、佣金等交易费用,借记本科目(股本溢价)等,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用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借记本科目(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贷记“实收资本”或“股
有限责任公司改制为股份公司,新股东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时袱骸递缴郛剂店烯锭楼,老股东不需要缴纳企业或个人所得税。溢价转增股本,老股东并没有分红,没有享受新股东溢价,企业也没有经营所得,不用缴纳所得税。
1、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2、因此,公司以股权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投资企业不作为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或免税收入处理,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一是吸收外来新资本,包括增加新股东或者公司原股东追加投资;二是用资本公积、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者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其中第二种转增资本途径:资本公积转增资本、盈余公积转增资本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在税法上应该如果进行税务处理?总是困扰不少企业的财务工作人员、税务干部和财税中间机构人员,为了使广大财税人员厘清资本公积和留存收益转增资本的相关涉税处理,笔者在此就相关的税收法律进行梳理,然后提出各自的税务
资本公积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接受投资者投入的资本、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行使转换权利、将债务转为资本等形成的资本公积,借记有关科目,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本科目(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等。 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手续费、佣金等交易费用,借记本科目(股本溢价)等,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用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借记本科目(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贷记“实收资本”
一、哪些资本公积项目可以转增资本1、资本公积和实收资本虽然同属于所有者权益,但是资本公积有多种特定来源,有些资本公积项目可用于转增实收资本,而另一些资本公积项目不能用于转增实收资本。2、记入“资本公积”总帐所属以下明细帐的资本公积项目,是不能用于转增资本的:“接受捐赠资产准备”、“资产评估增值准备”、“股权投资准备”、“被投资单位接受捐赠准备”、“被投资单位评估增值准备”、“被投资单位股权投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