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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跨区居住和上班的居住证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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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跨区居住和上班的居住证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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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推行居住证制度工作指引(一)规定:“流动人口均可选择在居住地址或者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者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办理居住登记和居住证”,所以您即可以选择在居住地址办理居住证,也可以在工作单位办理居住证。

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材料如下:

一、流动人口办理有效期6个月(含6个月)以下的居住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已按要求填写的《佛山市居住证办理/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

2、办证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它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办证人的《广东省居住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及居住证照片一张;

4、在本市居住的有效居住场所证明;

5、49周岁以下的已婚育龄妇女应当同时提交已经居住地镇、街以上计生管理部门检验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6、在全省范围内非首次领取的,同时出示已缴纳补领、换领居住证工本费的凭证。

二、流动人口办理有效期6个月以上(不含6个月)至3年的居住证,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下列材料之一:

1、以就业为由申请办理的,提供劳动就业登记管理机构出具的就业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查核原件,收复印件)

2、以经商为由申请办理的,提供营业执照或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查核原件,收复印件)。

上述内容来源于小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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