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看具有情况!最高法院关于查封、扣押、冻结的规定的被执行人必需的居住房屋不得拍卖、变更或抵债,指的是保证被执行人的居住权,而非房屋所有权。
这一点在零五年出台的《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得到了明确。所以,在保障被执行人居住的条件下,其唯一一套房产是可以执行的!
如果是撤诉或者驳回起诉,可以重新起诉,但如果是判决结案,就不能再次起诉,只能申请再审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
夫妻的共同房产是可以依法拍卖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法院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
被执行人父母的存款可执行吗被执行人父母不是义务执行人,法院不能对被执行人父母执行。但是如果有证据表明,法院判决后其子女为逃避执行,将财产转移到父母名下,法院可以查封其父母银行存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
唯一住房拍卖预留5到8年租金的法律规定是: 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亲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寓居房屋为因提议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对被执路人有抚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寓居房屋的; 2、执行依据奏效后,被执路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3、申请执路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准则为被执路人及所抚养亲属提供寓
最高院于2015年5月5日正式发布《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其中该规定第20条明确规定了唯一一套住房可执行的3个条件:第二十条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
唯一一套住房可执行的3个条件如下:(一)对被执行人有抚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须的居住住房的;(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三)申请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抚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
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
最高院法官谈“唯一住房”可执行的3个条件!律师离婚律师引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其中该规定第20条明确规定了唯一一套住房可执行的3个条件:第二十条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
一、唯一一套住房可执行的3个条件有哪些1、唯一一套住房可执行的3个条件主要有:(1)法院保障被执行人及其家属生存所必需的居住权而不是所有权,名下有其他房屋的;(2)法院对于被执行人居住权的保障有期限,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3)法院明确居住标准杜绝以保障生存权为由逃避债务执行,申请人提供居住房屋或同意扣除租金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
唯一一套住房可执行的3个条件如下:(一)对被执行人有抚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须的居住住房的;(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三)申请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抚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
《规定》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
【导读】: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其中该规定第20条明确规定了唯一一套住房可执行的3个条件: 第二十条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三)
导读最高院于2015年5月5日正式发布《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其中该规定第20条明确规定了唯一一套住房可执行的3个条件,但是该条件过于笼统,实务中理解与操作不一,浙江高院发布的关于唯一住房的认定及如何执行的相关解答,有史以来官方最详细的解读!值得学习和借鉴!关于执行程序中执行“一处住房”相关问题的解答一、执行程序中“一处住房”的含义?本解答所谓“一处住房”,是指被执行人
诈骗是刑事案件,不影响民事赔偿判决书的履行,被告人不履行判决义务的,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于是否涉嫌犯罪,可以提供证据向派出所举报。网友建议,仅供参考。祝你好运!
申请伤情鉴定: 1、如果鉴定为轻伤或重伤,打人者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和赔偿责任。 2、如果鉴定为轻微伤,可起诉要求民事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即拘留)。 3、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也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4、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农村房屋确权能过户。双方当事人必须是同一村的村民,过户行为必须报经集体经济组织批准同意。上交身份证、户口本、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村委会证明及村委会对现土地使用者的资格审查意见后有关部门进行登记核查,核查通过予以过户。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
拆迁一般是以货币补偿金额或者产权调换,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货币补偿金额包括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和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 房屋拆迁补偿的法律规定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
二审民事判决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根据法律规定,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人民法院做出判决后,一般不能进行刑事侦查。但如果是需要立案侦查的案件与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民事案件,如果不属同一法律事实,公安机关可以立案侦查。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十二条 需要立案侦查的案件与人民法院受理或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民事案件,属于同一法律事实,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 (一)人民法院决定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或者撤销该判决
一审判决后二审改判的概率不一定大。能否改判主要是看一审法院对案件适用法律,把握的是否准确,以及是否有明显的漏洞等,以及其他影响判决公正的情况,否则,是不会改判的。【温馨提示】遇到法律问题,有81%的当事人第一时间通过搜索与学习基本法律知识来了解问题的可能风险殊不知背后的法律纠纷,遇到法律问题及时找专业的律师咨询,点击咨询按钮快速找到最合适、可靠的律师,能够降低该问题上存在的95%以上的常见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