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20号)
受理机构:汉寿县政务中心国土资源局窗口
决定机构:汉寿县国土资源局或市国土资源局
办理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需转用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的,应同时符合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且具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申报材料
一、文字资料:1、建设用地预审意见(不转用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的不办理);2、畜牧主管部门核定符合规模化畜禽养殖条件的审核备案文件;3、申请报告和法人资质;4、规划许可证及规划设计要点(位于规划区内不转用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的只需提供规划意见;5、环评意见;6、占用林地的提供林地占用审核手续;7、占用耕地的需提交复垦保证书;8、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意见;9、权属汇总表、审查表;10、勘测定界技术报告;11、其它有关资料。
二、图件资料:
1、勘测定界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2、规划红线图(不需转用的不提供);
3、建设项目用地平面布置图(需转用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的需报送规划部门审批)。
办理程序
一、受理
1、岗位责任人:县政务中心国土资源局窗口负责人
2、岗位职责及权限: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按照受理条件和标准验收申请材料,根据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⑴对符合受理标准的,进行受理登记,转入审查程序;
⑵对申报材料不齐全,手续不完善的,即时将需要补充材料、补办手续的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⑶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即时告知理由,相关权利、投诉渠道。
3、负责衔接服务对象。
4、时限:1个工作日。
二、审查
1、岗位责任人:用地股负责人
2、岗位职责及权限:
⑴根据审查标准,对窗口递交的材料进行合法性、真实性审查;
⑵对符合条件,申请材料齐全的,拟订会审方案报分管领导审核;
⑶对不符合条件的提出退件意见退回窗口告之。
3、时限:9个工作日。
三、审核
1、岗位责任人:局分管领导
2、岗位职责及权限:
⑴对申请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会审方案进行审核;
⑵同意的签字后交用地股报请会审会议审定;
⑶不同意的提出退件意见交用地股退回窗口告之。
3、时限:2个工作日。
四、会审、决定
1、岗位负责人:局法定代表人
2、岗位职责及权限:
⑴主持会审会,对会审方案进行审定;
⑵会审会通过的在会审方案上签署意见;
⑶未通过的提出退件意见退回窗口告之。
3、时限:5个工作日(组织会审时间不计入限时办结期限内)。
五、上报
1、岗位责任人:用地股负责人
2、岗位职责及权限:
⑴将会审结果通知窗口;
⑵通过审批只需备案的,按要求将材料立卷归档并将批准文件交窗口;需转用土地的,负责上报县、市政府审批。
3、时限:5个工作日(上级机关审批时间不计入限时办结期限内)。
六、送达
1、岗位责任人:县局政务中心国土资源窗口负责人
2、岗位职责及权限:
⑴对未通过审批的,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理由及相关权利、投诉渠道,并将未通过的申请材料退还申请人;
⑵通过审批的,按要求通知申请人领取批准文件。
3、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期限:23个工作日(组织会审时间,县、市政府审批时间不计算在本限时办结时限内)
收费情况:需办理转用手续的,缴纳以下费用:
1、耕地开垦费:水田30元/㎡;旱土18元/㎡;
2、自行办理耕地占用税手续。
收费依据:湘政办发[2010]47号
监督检查:汉寿县国土资源局(0736-2880599)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备注
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由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其他企业或个人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附属设施用地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按照规定的批准权限和要求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1、计划养殖者需持设施农用地建设方案及用地协议向所在地乡镇政府提议用地申请。2、乡镇政府依据设施农用地管理的有关限定对经营者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由乡镇政府牵头,会同区国土、乡下、畜牧、环保等部门及计划养殖者对事项用地进行现场踏勘。畜牧部门具体审核畜禽养殖场规模布局及畜禽种类可否符合畜牧规划要求。符合限定要求的,由乡镇政府报区政府审批。3、经区政府准许后,计划养殖者方可建设生产设施用地,
1、目前我国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程序有以下步骤:一、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因此,用地单位在初步选定某农用地为建设用地后,应首先向国土资源局、建设部门、规划部门咨询是否符合该农用地的各项规划。规划必须符合原国家局发布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批规定》(《国家土地管理局令》第七号)的要求。如该建设项目列入国家国土资源局编写的《限制供地项目目
1、特种养殖是一种产品具有特殊利用价值的、新奇的、特殊的养殖业。2、一般情况下,办理特殊养殖证的具体流程:(1)需要准备相关材料:资金证明;场地(合法)证明;饲料来源;防疫设施;办场人身份证明;引进种源原方的驯养繁殖证原件(复印件也可);具有畜牧技术员以上职称2人以上,畜牧师以上职称4人以上,资格证原件、复印件。(2)养殖人持以上材料去所在县级林业部门填写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和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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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肥生育保险报销条件1、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2、符合《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生育政策;3、及时办理生育备案,需要异地生育的及时到社保(查询办理)局办理异地生育备案。二、合肥生育保险备案流程1、本地生育备案流程携带社保(查询办理)卡、孕产妇保健手册、身份证、生殖保健服务证/生育证、结婚证等相关材料直接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备案。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定点医院名单)2、异地生育备案流程携带《
专业分析:根据海关现行规定,申请异地报关备案的报关单位必须具备的条件是:1、一般为已在海关办理报关注册登记的进出口货物发货人;2、已通过海关年审或尚在报关有效期内。异地报关手续可能要比本地报关要稍微复杂一些,但是大抵是一致的,我们都要积极配合海关进行商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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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就是我为您整理的的关于解除劳动合同备案流程的步骤,根据不同的情况,流程存在差异,通常有如下情况:一、协商解除1、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出:公司及员工均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2、达成一致: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3、工作交接:用人部门安排员工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工作交接;4、结算薪资和经济补偿:在员工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后,财务科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薪资;如是公司方提出解除合同,还应当结算
法律咨询解答2020养殖用地不用申请。国土资源部制定的《全国土地分类》和《关于养殖占地如何处理的请示》规定:养殖用地属于农业用地,其上建造养殖用房不属于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从事养殖业不再按照建设用地或者临时用地进行审批。应当充分尊重土地承包人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只要不破坏耕地的耕作层,不破坏耕种植条件,土地承包人可以自主决定将耕地用于养殖业。国土资源部、农业部联合下发的《关于促
养殖用地备案手续是: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依法办理工商登记,依法办理养殖项目个人申请,经村镇同意后,到畜牧部门办理养殖备案手续。
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流程:1、设施农业用地主体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就用地位置、土地用途等协商一致,签订用地协议。2、农村集体组织须在用地协议签订后,将用地协议和设施农业建设方案一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备案。3、乡镇人民政府在完成备案后,将备案资料汇交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对备案信息进行审查。
没有补贴,在养殖用地方面国家给出的政策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作为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用地,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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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解除劳动合同的备案流程:用人单位向工会说明情况;为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为其转移社保和档案;结清工资等费用,之后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备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中华
临时建设用地审批程序流程:临时建设用地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
卫生许可证的办理流程如下: 1、申办人领取申请表和资料,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卫生许可证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2、卫生科审核人员,按照审查标准进行现场勘验审查,经验收判定是否合格; 3、按照审核标准进行复审。食品卫生科在2个工作日内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现场验收; 4、审定,是否同意颁发许可证,不同意复审意见的,提出审定意见及理由; 5、告知,按照工作标准进行告知,对符合标准的,登记、核发《卫生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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