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对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的内容有争议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是否受理问题的批复》(法释〔2008〕1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依法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对该债权文书的内容有争议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就争议内容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相关知识:公证强制执行的作用意义
公证强制执行,是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债务人自愿的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对以给付为内容的债权文书进行公证,如果债务人不履行义务,债权人可以不经过诉讼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实现债权。
相较于普通的债权文书,经过强制执行公证的债权文书明显提高了可信度。在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的效力时,公证机关会要求当事人提供有效的事实依据来确定。
在赋予了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后,相关的司法机关就免除了事实调查确定的阶段,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即可。在债权文书进行公证强制执行时,不仅可以简便司法程序,节省债权人的物力人力,还能提高公证强制执行的债权文书的法律效力。
这样,公证强制执行制度的实行提升了我国公证法律服务的层次,提高了公证制度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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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被执行人因住院保险公司赔付的医疗理赔款,不能冻结或强制执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三)
【法律意见】被执行人因住院保险公司赔付的医疗理赔款,不能冻结或强制执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五条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裁判要旨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与生效判决书、仲裁裁决书一样,是法院的执行依据,当事人可以据此申请强制执行。对于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发生争议后债权人应当申请强制执行,未经执行程序直接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案情简介1、2001年3月8日,金鹏公司与工行常德支行签订《借款合同》。同日,双方还签署了与上述借款合同相同编号的《抵押合同》,约定以金鹏公司所有的在建工程为上述借款提供抵押担保,
答案是肯定的。人民法院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后作出确认调解协议有效的民事裁定书,与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民事调解书一样,都 具有强制执行力。一方当事人如果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当然,我们更希望达成调解协议的双方能够诚信履约,自动履行,毕竟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就违背了双方当事人调解的初衷,也无利于矛盾的真正化解。《民诉法》第201条,经依法设立的调解组织调解达成调解协议
赋予强制执行力公证债权文书情形下保证人不应享有先诉抗辩权 先诉抗辩权,无论是一直以来的民法理论、担保法、还是《民法典》的规定,指的都是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判决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债务人仍不能履行债务前,一般保证人享有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但是司法实践中出现了这样一种情况,即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取得对债务人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
效应是人们对法律威性认知,效力是指具有执行的具体法律措施
行政调解是不具备强制执行力。行政调解主要指的就是由我们国家行政机关主持,通过教学说服等相关的方式所达成的一种调解。所以在这种情况之下的话是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度的,但是民事调解是具有强制执行力度。【温馨提示】遇到相似问题不要慌,点击咨询快速找到专业、合适的律师,1对1深度沟通法律需求,3~15分钟获得解答!
当事人之间就争议问题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达成调解协议,一方反悔不履行,另一方不能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调解协议经过司法确认,才具有强制执行力。【案情回顾】 赵某和刘某是邻居,2015年赵某因经商需资金周转向刘某借款20000元,约定2018年5月1日前归还,利息为年利率20%,到期后赵某未还款,刘某多次向赵某要钱,赵某认为约定的利息利率太高,不想支付利息,双方因为这件事闹得很不愉快,后来经过人民调解
和解是当时双方经协商,自行达成的协议,这个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其本质就是双方签订的一份民事合同。调解书,是指争议双方经中间人撮合,双方达成的协议,这个根据“中间人”的不同,效力不一。由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主持下达成的“调解书”一经当事人签收,即具有强制执行力,一方不遵守协议,对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单位和人员主持下作出的调解书均无强制执行力。另,法律效力和强制执行力是不同的,没有强制执行力的和解、
股权质押公证强制执行生效的条件依据《公证程序规则》第三十九条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公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债权文书以给付货币、物品或者有价证券为内容;(二)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权人和债务人对债权文书有关给付内容无疑义;(三)债权文书中载明当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义务时,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的承诺;(四)《公证法》规定的其他条件。有限公司股权质押有哪些限制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得
律师观点分析本案属于劳务报酬转换借款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在双方对借款事实金额均认可的情况下,有法院特聘调解员进行调解,原被告达成了还款计划。作为原告方代理律师,向调解员提出了增加不履行违约金和如被告不履行调解计划,调解协议如何产生法律执行效力的问题。调解员在调解协议签署后,又经司法确认,出具了诉前调确案号的法院裁定书,给予了调解协议的强制执行力。本案在短时间内得以解决,节省了当事人的时间和费用。极
一、强制执行中的债权能否转让 强制执行中的债权不能强制转让执行期的债务,在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期间,经债权人同意的,可以转让债务,债务转让时,人民法院会中止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执行中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
你好,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关于强制执行工资的解答,例如:一、执行期限 1、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 2、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3、如超过六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成
一般不能强制执行股东个人财产。但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可以强制执行股东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如果是一审判决需要双方收到判决书后在十五日内均为上诉方才生效,未生效不能申请执行
你好,可以上诉解决欠款不还的问题
1、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是2年,进入执行程序后一般是6个月执行完毕。2、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3、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4、、执行员接到申
1、法院强制执行期限的有效期是二年。2、申请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必须遵守法定的期限,方为有效,如果超过期限,就丧失了申请执行的权利。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
1、法院强制执行期限的有效期是二年。2、申请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必须遵守法定的期限,方为有效,如果超过期限,就丧失了申请执行的权利。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