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保全和强制执行中,应当由强制执行的一方优先受偿;申请财产保全的一方不当然享有优先受偿权。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
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
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财产保全的人并没有优先受偿权,所以在申请财产保全后债权人仍然是可以对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的。优先受偿权必须有法律明确规定的才能享有,而法律没有规定财产保全申请人可以享有优先受偿权。【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若已经解除了与律师的委托则是不需要再付律师费的,当事人可以亲自向法院提交申请。《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
如果失信人员满五年仍然不履行判决就会一直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不履行永远都是失信被执行人,如果是失信被执行人还是尽自己所能早日履行相关判决避免失信,然后才可以提起信用修复功能,才能重新得到社会信任的机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决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
1、每年都要交。车船税按年申报,分月计算,一次性缴纳。2、依据规定,为了方便纳税人,除拖拉机、军队武警专用车辆、警用车辆、省级政府规定免税的公交车辆以外的机动车,纳税人如果没有缴税,应当在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时按照当地的车船税税额标准计算缴纳车船税。
缴社保中间中断无论几个月只要补缴了就不会受影响,当事人缴纳社保中间中断了几个月的,应当及时补缴这几个月的社保,补缴完可以继续获得完整的社保时间段。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
妨碍公务执行的处罚是: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妨害公务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律师解答楼上漏水下来可以找开发商处理,前提是商品房存在质量问题导致且在保修期内。如果是由于物业对公共部分疏于管理导致漏水的,则可以找物业处理。若是物业不处理的,则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
定金和订金两者中,定金不能退。当事人可以约定定金给付的,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
法律分析和律师解除委托是否退钱要看你们的委托合同怎么约定的,如果约定了只要解除合同就可以退钱可以要对方退钱。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一条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并支付利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八条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其支
1、符合社保领取条件的,退休后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同时符合低保领取条件的,也可以享受低保待遇,不符合低保条件的,无法享受低保待遇。2、《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二条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
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利息如何计算?具体情况要根据判决书上说明,利息还需要加上同期贷款基准率一同计算,公式如下:具体计算方法:(1)执行款=清偿的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清偿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2)清偿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清偿的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同期贷款基准利率×2×迟延履行期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
法律分析养老金是可以被强制执行的,前提是明显超出当地养老金水平,超出部分可以执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时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
强制执行一般会在2年内上黑名单。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执行人如有被纳入失信人黑名单法定情形的,一般会在2年内录入;如有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等多项失信行为的,还可延长1-3年。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
律师解答以下房产不能强制执行: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产;2、拍卖未经共有人、抵押权人同意的房产;3、已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的;4、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产;5、法律限制交易的房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
二审判决作出后即生效,被执行人超过二审判决书的期限不执行的,申请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期限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期限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
根据以上内容,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车贷被起诉,法院会下达判决书。当事人应该履行判决义务,如果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所以车贷被起诉后,只要一方拒绝履行判决义务的,只要当事人向法院申请之后,法院就会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执行开始方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
1、多个债权人受偿顺序的规定为:如果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都没有担保物权的,则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清偿,如果同一财产设立了多个抵押权的,则应当是办理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优先于没有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
强制执行如果申请人聘请了律师,并将诉讼事宜包括强制执行全权交托给律师,那么需要律师,如果申请人没有聘请律师,那么可以自己申请不需要律师。在司法实践中,强制执行需要不需要聘请律师根据申请人或者被执行人的意愿而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
律师解答被法院强制执行一般不可以进行申诉,但是可以提起执行异议,如果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如果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则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则会裁定驳回。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
可以,公安局办案没有地域限制,但按照公安机关内部协作规定,跨省跨地区抓捕必须通报当地公安机关,争取当地的协助、配合。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