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大责任事故罪一般要追究哪些人
依据安全生产法和刑法的规定,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犯罪主体包括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
《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四条 【重大责任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体是什么
重大责任事故罪,其主体必须是从事某项“业务”的人,主体特征仍然是客观存在的。从刑法的意义上讲,“在生产、作业中”本身就是指从事一种“业务”过程中,这种“业务”一般包括三层含义:
第一,必须是基于社会生活上的地位的事务。即是社会分工的结果,而不是自然的日常行动;
第二,必须具有反复性、持续性。而这种反复性和持续性是指性质上的反复,而不是单纯的行为人行为上的反复;
第三,必须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即存在对人的生命、身体造成侵害的危险。
重大责任事故罪所侵犯的客体的生产安全,是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危害生产安全,同样表现为能够使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公私财产遭受重大的损害。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内容,按照规定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犯罪主体包括工厂、矿山等,相关的负责人都是要负相关的法律责任的,严重的情况还会被判刑,所以在生产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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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失火,要追究工厂的主要负责人、工厂的消防安全管理人的责任。《消防法》明确了我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在客观上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行为人必须具有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2、行为人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只能发生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并与生产、作业有直接关系;3、行为人在生产、作业过程中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必须造成了重大伤亡事故或者
你好,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的行为是不采取措施消除劳动安全设施事故隐患,后者的行为是违章作业;前者的主体是安全设施的主管或管理人员,后者的主体是单位一般职工与在生产、作业中直接从事领导、指挥的人员。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是刑法修改后新增设的罪名,是指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本罪的犯罪构成,犯罪主体是特
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犯罪主体有哪些人依据安全生产法和刑法的规定,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犯罪主体包括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一是构成犯罪的主体不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体范围尽管有所扩大,但仍然带有明显的“身份”特征,即一切直接从事和直接指挥生产、作业的人员,包括对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个体、包工头和无证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员,属特殊主体。而过失致人死亡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二是过失行为不同。与犯罪主体相对应,只有生产过程中的违章行为,才可能导致责任事故。重大责任事故罪行
1、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单位领导如果构成了犯罪,是需要负刑事责任的。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本罪的主体包括对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等人员,以及直接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员。3、《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三十四条 【重大责任事故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
重大责任事故罪两高司法解释的立案标准是包括致人死亡一人以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万元以上等。需要注意的是,在日常的安全生产的过程中,此时是需要符合安全生产的标准的,如果是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此时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三十五条:1、客体不同重大责任事故罪侵犯的客体是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生产安全。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侵犯的客体是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即劳动者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2、客观方面不同前罪表现为在生产和作业过程中违反规章制度,不服从管理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
违法发放贷款罪第一责任人是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法发放贷款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违法发放贷款罪的构成条件有: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具体是国家的贷款管理制度。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
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近日,山西石港煤业事故致4人死亡,3月25日,位于山西晋中左权县的石港煤业井下15210进风掘进工作面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4人死亡。 近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通报了石港煤业“3·25”较大煤与瓦斯突
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刑: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拘役最长为六个月。本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重伤罪是特殊法条与一般法条的关系,在在生产、作业中过失致人重伤或死亡的,直接以本罪论处。法律依据:《刑法》第四十二条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第一百三十四条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
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犯罪主体包括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过失致人死亡罪和重大责任事故罪在客观方面的区别是区分二罪的根本所在。重大责任事故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生产和作业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包括操作规程),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行为人必须具有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发生在生产过程中,与生产有紧密联系。过失致人死亡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发生致他人死亡的实际结果,行为人必须实施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厂矿企业重大安全事故追究哪些人的责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
工地意外火灾,消防员来救火,牺牲的是消防员,这个又怎么算?法人要承担什么责任?会判刑?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成立重大责任事故罪:(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三)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四)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构成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
死2人是重大责任事故罪吗应该要承担重大责任事故责任。根据刑法规定,死亡一人的安全生产事故,责任人也应该要承担重大责任事故责任。法律规定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描述: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结果是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
主要责任主体是负责生产的操作人员。《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 【重大责任事故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从客观方面来考察第一,重大责任事故罪必须是违反了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必须是在生产、作业中,这限制了行为发生的时间点,也限制了犯罪的主体,一般是从事了生产经营的人员从侵犯的客体看,这个罪一般是侵犯矿厂、工厂之类的生产安全,有一定的特殊性两者之间更像是一般与特殊的关系,凡符合上述要求的,那么就要判重大责任事故罪;如果没有违反安全管理规定,但其行为过失导致了人死亡,那么就可以定过失致人死亡
重大责任事故罪包括死亡1人吗不包括。重大责任事故案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应予立案追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通知第八条[重大责任事故案(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