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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幼儿园年检汇报材料(精选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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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幼儿园年检汇报材料(精选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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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民办幼儿园年检评估检查汇报

根据教育局对我县幼儿园年检评估检查报告的要求,针对我园的情况进行简介如下:

一、幼儿园概述:

我园自审批通过之日起,我们就树立了只有通过优质的服务和规范办学来打造我们的核心竞争力,才能具有生存和发展的根本,我园严格按照《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等法律法规来制定我园教育教学及日常工作计划。

我园建立健全了相应的各项管理制度如食品、卫生、安全、保健、教学等,从这几个方面覆盖全园工作要求,并在工作中不断进行修改,以达到完善和健全的目的。

我们始终把管理工作做为幼儿园的基本工作,在教育教学上全部由专业教师担任,并制定了《幼儿园一日作息时间表》、《幼儿园安全管理条例》、《幼儿园接送管理制度》等一系列与教育教学相关的制度,通过严格执行以保证教育教学及生活工作质量。

我园现在幼儿__余名,全园教职工__人,其中教师__人学厉都在中专及大专,我园积极参加各种培训活动,因为我们知道,只有建立一只稳定的教职队伍,才能可持续发展。

二、办园方针和目标:

每一位幼教教师应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努力提高服务意识和工作能力,对待幼儿应向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有一句话说得好,爱自己的孩子是本能,爱别人的孩子才是伟大。

为孩子撑起一片晴朗的天空。在事业上应做有心人,从点点滴滴做起,关注幼儿,关注家长,使他们的期望和要求得到满足,加强安全教育,加强智力开发,持续保持和改进各项管理工作,力争超越幼儿、家长的期望。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办法:

我园是平房更应把防火列为重中之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本园实际情况特制定规定,“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园内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必须遵守国家消防法规和本办法,幼儿园与各岗位签定安全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制,实行消防安全目标化管理,把消防工作列入日常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中,园内电器设备和线路的安装应符合消防规定,对电器设备,线路经常进行检查,发现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等不安全情况,要及时维修,严禁超负荷运行使用。

要对园内工作人员及老师定期进行消防学习。本年我园要进行园舍取暖,用电线路进行改造。对院内的大型玩具定期检查维护,加强安全意识。

食品卫生应有专人负责,成立食品卫生管理委员会,定期检查食品卫生情况,总结经验,及时解决问题,不断提高儿童食品卫生的质量。

食品由专人按实际需要采购,采购的食品应新鲜优质,每天由专人验收生、熟食品,并建立验收簿。

第二篇:关于做好民办幼儿园年检工作的通知

安教字?2014?58号

关于开展民办幼儿园办学水平评估和

年检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小学(学校),县城民办幼儿园: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民办幼儿园管理,依法规范民办幼儿园办园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江西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和《安福县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民办幼儿园办学水平评估和年检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学水平评估

(一)评估依据

县局《关于印发安福县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教字139号,主要评估指标见《安福县民办幼儿园办学水平评估细则》)。

(二)评估办法

通过听、看、查、访、谈等形式,对照《安福县民办幼儿园办学水平评估细则》内容,逐园、逐项进行评分。

(三)评估要求

1.各校要组织人员按评估细则要求对辖区内的民办幼儿园逐一进行检查评估,做到情况记载详细,尤其是存在问题要写清楚。

县城民办幼儿园由县局组织人员进行评估。

2.6月底前,各校要将评估总结(含基本情况、办园特色、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等内容)、《安福县民办幼儿园办学水平评估情况记载表》(附件1)报县局教育股。

二、年检工作

(一)年检对象

经县教育部门或乡镇政府批准设立、且落实了县政府办《关于全县学校(幼儿园)及校车安全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安府办字?2014?15号)整改要求的民办幼儿园。

(二)年检程序及时间安排

1.2014年5月15日前,各民办幼儿园完成自查,并按规定写出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幼儿园教学机构设置、办学规模的基本情况;招生广告宣传情况以及招生数量基本情况;行政管理、教学管理基本情况;教学计划执行情况,课程设置、师资聘请等方面的情况;

教学条件基本情况;2014年度财务状况情况;取得的主要成绩、遇到的困难以及有关意见和建议等七个方面。

各幼儿园在完成自查的基础上,于2014年5月20日前向批准机关提交年检材料,年检材料包括:

⑴自查报告;

⑵《安福县民办幼儿园办学许可证年检登记表》(见附件2)、办学许可证正本和副本(新设立的提交批准机关批准文件,格式见附件3);

⑶幼儿园办园章程和发展规划;

⑷幼儿园主办者(园长)、教师、工作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资格证和健康证;

⑸学校用地、校舍产权证明(若租用的需提供租赁协议和所有人权属证明);

⑹消防安全意见书,有食堂的提供餐饮服务许可证。

⑺民办幼儿园安全教育和管理培训合格证。

以上材料年检时必须齐全,不得缺项,且均为原件,同时准备一份复印件报批准机关留存。

2.2014年6月10日前,审核机关组织评估小组,对各民办幼儿园申报年检材料进行审核,同时进行实地评估(可与办学水平评估工作同时进行),对存在问题的民办幼儿园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

(三)年检结果处理

1.对年检合格或经整改后合格的民办幼儿园,由审核机关在其办学许可证副本上签署“年检合格”意见并加盖审批机关公章(经乡镇政府批准设立但未颁发办学许可证的合格幼儿园,由审批机关出具年检合格证明),可继续办学。

2.对年检暂缓通过的幼儿园,下达整改通知书,限其7月底前完成整改并进行年检,整改后仍未达到要求且年检不合格的,2014年秋季不得招生;

3.对年检不合格的幼儿园,将取消其办学资格,收回其办学许可证或办园批复。

(四)年检要求

1.民办幼儿园年检工作由审批机关组织。各乡镇中心小学(学校)要及时报告并配合当地政府开展辖区内民办幼儿园年检工作,于6月底前将受检幼儿园的《年检登记表》汇总并加盖乡镇政府公章后送县教体局教育股备案。

同时,各校要以年检为契机,分园收集材料归档,做到一园一个档案盒(袋),对经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幼儿园要依法取缔。

2.各民办幼儿园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有关材料、表格和数据的填报工作,按时上报,如材料不完整、数据不齐全、填写不认真,需重新填报。

3.各民办幼儿园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确保年检工作按时、顺利完成。凡未按规定时限和相关要求办理年检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年检,自动取消办学资格,审批机关将收回其办学许可证或办园批复。

附件:1.安福县民办幼儿园办学水平评估情况记载表

2.安福县民办幼儿园办学许可证年检登记表

3.批准文件格式

二一四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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