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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理赔要知道的法律常识 之一 交强险内不分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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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理赔要知道的法律常识 之一 交强险内不分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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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后,经交警部门事故认定,自己有责任,可能是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很多人就会很担心,怎么办?怎么办?

我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这些损失都要自己承担一部分了,尤其是承担主要责任的伤者,可能为了减少损失,都不敢住院治疗了,早早出院回家,也不愿意去医院复查。

今天我就要告诉大家,如果对方驾驶的是机动车,那么你的损失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是不分责任的。也就是说只要你的损失在交强险的赔偿限额内,不论你有没有责任,保险公司是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的。

那么交强险限额是多少呢?

交强险责任限额主要包括三大项,即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费用,限额18万元,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2、医疗费用,限额1.8万元,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3、财产损失,限额2000元,主要是车辆等财物损失。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2019修订)》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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