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少缴社保,劳动者可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投诉,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公司少交社保的,劳动者可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举报。举报成功的,应当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如果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
公司少交社保的,劳动者可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举报。举报成功的,应当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如果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公司不交社保是不可以的,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交纳: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医疗五种保险,这五种是强制性交的。单位不交社保的话对于个人而言只能要求其补缴,但是没有赔偿的。用人单位不及时为员工参加社保的话,只能由当地社保机构等依据《社会保险法》相关要求对其进行处罚并督促其及时为员工参保,但是并不涉及到对员工的赔偿、补偿问题。如果有以下情况,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1、因用人单
农村户口在以下几种情况下是可以买社保的:1、办理了营业执照的农村户口人员,以个体户、私营企业员工的身份购买;2、农村户口人员,在企业单位打工的,以企业单位员工身份统一办理;3、被征用了土地的失地农村户口人员;4、其他特殊政策规定的农村户口人员。
在职员工,生病住院公司社保没交,可以要求公司报销住院费,还要督促公司尽快办理社保。如果公司还不办理社保,可以向市劳动保障部门或者有关部门投诉、举报,只要事实确凿,是可以得到有效解决的。在投诉、举报的时候,要注意证据的收集。最重要的,就是证明跟单位有劳动关系。所以劳动合同、工资条、工牌等证据的收集是维权成功的关键。
1、法律分析:只要达到法定缴纳年限的就没有太大的影响。养老保险施行累计缴费的制度,只要缴到法定年限即可。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
单位不交公积金是违法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
1.如果用人单位未缴社保,劳动者可以直接向劳动监察部门或社保中心投诉。2.对于因用人单位未缴社保而导致的劳动者医疗费、生育费、养老保险等损失的,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仲裁、诉至法院。
公司少交社保的,劳动者可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举报。举报成功的,应当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如果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
1、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2、用人单位依法宣布破产或者倒闭的,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3、即使企业破产,也应当支付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等。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
对于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发生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依法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对于那些已经由用人单位办理了社保手续,但因用人单位欠缴、拒缴社会保险费或者因缴费年限、缴费基数等发生的争议,应由社保管理部门解决处理,不应纳入人民法院受案范围。【法律依据】《最高人
在公司买的社保,如果辞职了,自己交的那部分是不能退的,可以转移。一、养老保险有个人账户,身份证号就是帐号,辞职后可以有三种处理方式:1,停止交费,形成缴费年限中断,个人账户积累停止,但只要时间不长对今后影响不大;2,由于个人全额缴纳,即不中断缴费把过去连同企业缴纳的部分一并自己缴纳,但这样个人负担较重不太合算;二、如果到外地谋职可以办理保险转移手续,到新的就业地区。不管哪种方法,找到新的工作单位按
1、公司依法出售房屋的税费有:2%至4%的土地增值税,5%的印花税,1%至7%的城市维护建设税,3%的教育费附加,15%的企业所得税。取得土地交3%-5%的契税,5%的印花税以及土地使用税。2、法律依据:《契税法》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
关于我想了解一下公司补缴社保追诉期限是多少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补缴社保费不适用劳动仲裁的时效限制,社会保险费缴纳属于行政征收范畴,也不适用行政处罚相关追诉时效的规定。员工社会保险费的缴纳或补足,没有相应法律法规规定责令缴纳或补缴的期限,故不受时效的限制。【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
社保中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无需再单独缴纳养老保险。重复参保无法享受双重待遇,建议停止缴纳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养老保险。已经缴纳的部分,暂时也没有办法退。只能等以后两个社保转移到一起,在社保合并时,就会发现有重叠的部分,重叠的部分社保局就会要求退其中的一个,而且只能退个人缴费部分。对于全部费用由个人承担的社保,是有损失的。合并社保不影响累计缴费年限。【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
你可以继续缴纳,在原社保卡上继续缴纳。不过原社保卡必须是同一个城市办的。社保缴纳的方式在前10年是累积缴纳的,中间允许有间隔,后5年必须连续缴纳,不可中断,一旦中断,将重新计算时间(指的是后5年),按照这个方式缴纳15年后,在你达到退休年龄后就可以领取所缴纳地区的养老金。所以你不用销户,如果要销户也可以,去原来所在单位开具证明,如果该企业倒闭,则到工商部门开具该企业倒闭证明,就可以办理销户。
1、通过人工支出,即发放工资或者劳务报酬的形式合法转出公司账户的钱;2、通过股东分红的形式合法转出公司账户的钱;3、通过利用相关政策如税收优惠政策转移利润的形式合法转出公司账户的钱;4、通过借款的形式合法转出公司账户的钱;5、通过使用发票报销后再提现的形式合法转出公司账户的钱。【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
公司变相强迫员工辞职的,不要写辞职信辞职。员工应当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到人社局申请调解、到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或者到法院进行诉讼。此外,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索要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
工资收入16000元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计算个人所得税数额: 确定应纳税所得额:16000-5000-五险一金=9200元。 确定税率和速算扣除数:25%,1005。 计算个人所得税数额:9200*25%-1005=1295元。
在公司买的社保,如果辞职了,自己交的那部分是不能退的,可以转移。一、养老保险有个人账户,身份证号就是帐号,辞职后可以有三种处理方式:1,停止交费,形成缴费年限中断,个人账户积累停止,但只要时间不长对今后影响不大;2,由于个人全额缴纳,即不中断缴费把过去连同企业缴纳的部分一并自己缴纳,但这样个人负担较重不太合算;二、如果到外地谋职可以办理保险转移手续,到新的就业地区。不管哪种方法,找到新的工作单位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