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也称“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之所以“交强险”被冠以“强制保险”的称谓,是因为在中国境内的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不包括“解放军”、“武警”部队在编机动车)都应当按规定投保“交强险”,这是我国首个由法律规定强制实行的保险种类。
交强险到底强制的是谁
一、“交强险”的赔偿范围
(一)不属于“交强险”赔偿范围的项目
1、“本车人员”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2、“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不属于交强险赔偿范围的情形
(二)属于“交强险”赔偿范围的项目
对“第三人”(“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属于“交强险”的赔偿范围。
交强险能赔谁
【注意】
●“被保险人”,是指“投保人”及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公司订立“交强险”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
●前文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均为“被保险机动车”造成。
交强险
●“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三)“交强险”免责的情形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交强险不赔偿碰瓷
二、“交强险”的赔偿标准
(一)交通事故责任
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当事人的责任可以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无责任”。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
存在过错的这一方当事人需要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
根据各方当事人的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需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对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均无过错”
属于交通“意外事故”,各方均“无责任”。
4、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
其他方“无责任”。
(二)“交强险”的赔偿限额
根据“被保险人”对交通事故的发生是否负有责任,“交强险”的“赔偿限额”有两种标准,即“有责”和“无责”两种赔偿限额标准(都不是总数限额,而是“分项限额”)。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交强险)赔偿限额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请求“保险人”对超出“交强险”分项限额范围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被保险人有责任时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0000 元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000 元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 元
2、被保险人无责任时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000 元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00 元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 元
【注意】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有责or无责)对应的项目:“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没有造成伤残的情况下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内的项目能否赔偿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有责or无责)对应的项目:“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交强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即“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仅取决于“有责”或“无责”,与责任的大小无关。
(三)“交强险”的特殊赔付
1、支付抢救费用
肇事车辆参加“交强险”的,如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即“交警部门”)通知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
【注意】
●“抢救费用”,是指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导致人员受伤时,医疗机构参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有关临床诊疗指南,对“生命体征不平稳”和虽然生命体征平稳但“如果不采取处理措施会产生生命危险”,或者“导致残疾”、“器官功能障碍”,或者“导致病程明显延长”的受伤人员,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如果“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或肇事车辆未参加“交强险”(以及肇事后逃逸的),需要“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垫付费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即“交警部门”)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2、垫付抢救费用
如果存在以下情形,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①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②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③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注意】
●如存在其中任意一种情形,保险公司只需垫付“抢救费用”,对于相关“财产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总结
(一)交通事故的赔偿
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损害,而且属于“机动车一方的责任”(“有责”的情形),通常应按照如下顺序进行赔偿:
1、承保“交强险”的“保险人”赔偿
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人”进行赔偿。不过只能要求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范围内”(分项赔偿限额)进行赔偿,超出“分项赔偿限额”的部分将不予赔偿。
2、承保“商业险”的“保险人”赔偿
如果有超出“交强险”的“分项赔偿限额”的部分,再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由“商业险”的“保险人”予以赔偿。
3、“侵权人”赔偿
最后剩余的全部赔偿金额均需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注意】
●“交强险”为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保险”,一方面,机动车的“所有人”或“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强制投保)。
另一方面,保险公司不能拒绝承保、不得拖延承保和不得随意解除合同。
●机动车未投保“交强险”的,一旦被查会被交警部门扣留车辆,并需投保最低责任限额的保险费2倍的罚款。
●“商业险”不具有强制性,车主可以自由选择“是否投保”。当然,如果只投保“交强险”(不投保“商业险”),保障范围和保障程度都比较有限,风险也比较大。
(二)“交强险”的作用和意义
“交强险”虽然也属于“第三者责任险”,但又不同于“机动车综合商业险”,其赔偿的标准(即“赔偿限额”)仅参照“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是否承担责任”进行确定。
也就是说,“赔多”或“赔少”(赔偿限额)只取决于“责任的有无”(而非“责任的大小”)。
另外,无论“被保险人”对交通事故的发生“是否承担责任”,“交强险”均会在“赔偿限额内”予以赔偿(“有责”与“无责”的赔偿限额不同)。
“交强险”兼具“强制性”和“公益性”的特点(保险费率依照“不盈利不亏损”原则进行确定),在简化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减少“法律纠纷”方面起到积极的促进的作用。
同时,“交强险”既有利于保障受害人及时获得基本赔偿,也有助于“被保险人”合理地转移相应的责任风险(保险的“替代性”),从而促进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
以上,就是关于“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和赔偿标准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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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也称“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之所以“交强险”被冠以“强制保险”的称谓,是因为在中国境内的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不包括“解放军”、“武警”部队在编机动车)都应当按规定投保“交强险”,这是我国首个由法律规定强制实行的保险种类。交强险到底强制的是谁一、“交强险”的赔偿范围(一)不属于“交强险”赔偿范围的项目1、“本车人员”的“人身伤亡”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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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后,交强险的理赔程序:1、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2、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3、仍有不足的,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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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四种情况1.您全责:先用您的交强险赔对方车,如果定损超过2000,那么您就需要动用商业险的三责险赔对方车,而您自己的车就只能用您自己车损险进行赔付2.您无责,对方全责:您的车都是由对方来赔,先用交强险给您赔,如果定损超过2000,对方需要用三责险给您赔付,如果对方没买商业险,由对方给补差价,那么对方的车只能自己想办法了3.双方责任各半:如果对方车定损不超过4000,那么您只需要用交强险赔付即可;
1、交强险的赔偿范围一般会包括医疗费用赔偿、财产损失赔偿和死亡伤残赔偿。2、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车时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由被保险人承担主要责任的,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责任限额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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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由此可见,交强险只对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另一方面,保险公司只对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只在相应的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
交强险责任赔偿范围: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宿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康复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财产损失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交强险责任赔偿标准:凡是对第三方(除本车、本车上的人)造成损失的,无论是否有责任,都是交强险赔偿标准范围。1、当有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2000元,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0元,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0元。2、当无责任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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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的赔偿限额分为有责赔偿和无责赔偿两种情况。有责赔偿情况下,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万元,财产类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无责任赔偿情况下,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财产类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超过上述赔偿限额的部分,如没有商业保险的情况下,需要被保险人自己承担。
你好,关于交通事故主次责任 交强险赔偿第一,在交强险限额内由保险公司不按比例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其中财产损失两千,医疗费一万,伤残赔偿金等十一万;第二,超出交强险限额内的部分,双方按照责任比例承担。
你好关于交通事故私了后交强险理赔的相关内容如下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自行撤离现场后,能够协商赔偿数额的,可以达成一致协议。如果达成协议后当事人不履行的,从原来的侵权责任变成了合同责任。双方之间形成了合同之债,赔偿义务人不履行协议上的赔偿约定的,合同不存在可撤销或者无效的情况,必须按协议履行。在以下八种情况下,要报警按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的规定处理,比如机动车没有号牌、没有保险的、没有检验合格标志、司机
1、如果对方是机动车且没有保险的(主要是交强险),则原交强险赔偿限额内应由保险公司进行赔偿的部分,由对方负责进行赔偿;2、如果损失额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的,则超出部分再由双方按事故责任进行分担。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