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房管局和银行的角度看上海首套房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1、从房管局的角度,主要是看购房者家庭是否有住房为认定标准的。因个人住房信息尚未联网,购房者家庭成员在外地是否有房并不会影响在上海购房,主要在上海没有房产,就会被认定为首套房。
2、从银行的角度来看,根据规定是既要看购房者家庭是否有住房,又要看家庭是否有按揭贷款记录,就是所谓的“认房又认贷”的认定标准。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由于银行不可能去落实借款人家庭的实际拥有房产的情况,故主要还是以借款人家庭是否有房贷记录做为首套房的认定标准的。
案例一:妻子是本地户口,之前和父母已有一套住宅,现在结婚丈夫不是本地户口,想以丈夫名义贷款再买套房,问是否可以按照首套房贷款?
答:如提问者妻子之前已有贷款记录则丈夫贷款购房仍按二套房标准;若此前夫妻双方皆没有贷款记录,且妻子与父母共有产权房屋是18岁以前上名字的,则可享受首套房贷款优惠。
案例二:之前已经在苏州购了一套房,在满足购房条件的情况下现在想在上海购房,如果把之前购买的转移到家人名下去掉自己的名字,那在上海购房属于首套房吗?可以享受到首套房优惠吗?
答:上述提问者将名下苏州房屋的产权完全转移给家人后;同时提问者也满足在上海2年内已缴满1年个税及社保的情况下,且夫妻双方名下在上海无产权房的条件,则以家庭为单位其可以限购一套房源。
如其在上海从未拥有过产权房屋,购买房屋属首套房。
案例三:我和妻子结婚前,在外地买了一套房子写的是老婆的名字,并且还有贷款。现在上海有套房子准备卖掉,然后以家庭的名义准备再买房子算二套房吗?
答:提问者将上海的产权房屋出售后,再次购买房屋的行为属第二套房标准。
一、成都首套房贷款政策1、首套房首付最低降为2成据了解,贷款首付比例是这次政策调整中的重要内容,调整后,职工购买首套住房,首付款比例将由“不低于3成”调整为“不低于2成”。同时,为了支持职工购买改善型住房,已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住房贷款余额的缴存职工家庭,再次购买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成,贷款利率执行首套房利率;已有一套住房但未结清相应住房贷款余额的,首付比例不低于4成,贷款利率
一、贷款买过一套房,商业贷款已结清,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二、贷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通过房屋登记系统查询不到房产,但在银行征信系统里能查到贷款记录,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三、全款买过一套房,贷款买房——算首套。 四、全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了,房屋登记系统查不到房产,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五、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全都已还清且出售,同时能够提供两套住房出售的证明,这种情况下再
一、成都首套房贷款政策1、首套房首付最低降为2成据了解,贷款首付比例是这次政策调整中的重要内容,调整后,职工购买首套住房,首付款比例将由“不低于3成”调整为“不低于2成”。同时,为了支持职工购买改善型住房,已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住房贷款余额的缴存职工家庭,再次购买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成,贷款利率执行首套房利率;已有一套住房但未结清相应住房贷款余额的,首付比例不低于4成,贷款利率
最新的二套房认定标准是怎样的最新二套房认定标准是什么?大家不妨对号入座,对自己的购房资格进行判断。一、贷款买过一套房,商业贷款已结清,再贷款买房——算首套。若贷款未结清——算二套二、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一套已还清,另一套未还清,此时再贷款认定为二套房以上。三、夫妻两人,一方婚前买房使用商业贷款,另一方婚前购房用的是公积金贷款,婚后两人想要以夫妻名义共同贷款。若贷款已还清,银行业金融机构
一、购首套自住住房的认定借款人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武汉市房产主管部门的房屋信息系统(依据市房产信息中心出具的《借款人家庭住房信息查询结果通知单》)中无住房信息(或查询的房屋信息与拟申请公积金贷款所购房屋为同一套住房的);且武汉住房公积金系统记录系首次公积金贷款的。二、购第二套住房的认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购买第二套住房认定:1、借款人及配偶首次利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在本市房
杭州二套房认定标准是怎样的1、自己有住房,给成年子女购房如果父母名下住房的房产证上写有成年子女的名字,再为子女购房,算第二套房。2、自己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根据新的政策,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未成年子女也是被划为家庭范畴的。以未成年子女的名义申请贷款购房时,就会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3、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根据目前银行“认贷又认房”,如果不出售现有房产的情况
1、女方能否申请公积金贷款?2、如果男方把贷款还了,双方一起能否再申请公积金贷款?3、购买144平方米以下与144平方米以上申请公积金贷款有什么区别?谢谢详细作答。苏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根据常熟市实际,以查询借款申请人在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中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记录,作为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认定标准,暂不查询商业贷款记录。具体为: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借款申请人中任何一人均无
长春二套房认定标准是怎样的① 贷款购房记录,公积金贷、商贷都算无论是公积金贷款,还是商业贷款,只要之前申请人运用贷款购买过住宅,而银行查询的征信系统上有贷款购买住宅的记录,则算作二套(或以上)房,且无论之前的贷款有没还清,都算数。因此,不管购房者之前是用公积金为亲戚还是朋友贷款买房,只要以购房者的名义办理的贷款,再买即算二套房。注:一般情况下,征信系统对于贷款记录都是有所显示的,而且征信
二套房认定标准是怎样的1、首先是看是否曾有过贷款行为,对于以前曾全款买房或者向亲朋好友借钱买房的,向银行申请贷款购房时将视为第一套住房贷款;对于曾有过购房贷款的,再次申请贷款将视为第二套房。2、以家庭为单位,即需要查询您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个人征信系统的贷款购房情况,如果其中有人曾有过贷款购房记录的,您申请贷款购房时也将视为第二套房。3、包括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在内。即如果以前申请的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套数按以下标准认定:1.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以借款申请人家庭(包括借款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无住房,且在人行征信系统中无住房贷款记录为依据。2.第二套(及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公积金差别化信贷政策:(1)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在厦门市国土房产测绘档案管理中心出具的厦门市城镇房屋权属登记查询结
一、成都首套房贷款政策1、首套房首付最低降为2成据了解,贷款首付比例是这次政策调整中的重要内容,调整后,职工购买首套住房,首付款比例将由“不低于3成”调整为“不低于2成”。同时,为了支持职工购买改善型住房,已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住房贷款余额的缴存职工家庭,再次购买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成,贷款利率执行首套房利率;已有一套住房但未结清相应住房贷款余额的,首付比例不低于4成,贷款利率
医保卡报销比例:公司8%,个人2%;医保卡里的钱,只有看病或去指定的地方买药才能用,别人不得用卡的钱换现金。每年会有钱打到你卡里,先用卡里的钱就医,用完以后进入自付段(比如上海是1500元),然后进入共付段(各50%),年龄不同比例有所不同,发生重大疾病的话,社保给付的比例会高一点。大致情况是这样,各地会有些差异。上海医保急诊报销比例如下:医保有规定住院的话有起付线的,在职职工的住院起付线为150
1、补缴标准为十二挡:500元、700元、900元、1100元、1300元、1500元、1700元、1900元、2100元、2300元、2800元、3300元,由参保人员自主选择。2、补缴不享受政府补贴。3、个人须在扣缴日前(每月10日或20日)将缴费资金足额存入指定银行个人实名制银行卡中,由指定银行进行扣款。
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4076元下限为2815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昨天公布上海市社会保险费缴费标准。今年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4076元(去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下限为2815元(去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4076元,下限为2815元。单位缴费基数按单位内个人月缴费基数之和确定。非城镇户籍的外来从业人员缴费基数根据规定在本标准执行期内按
首套房的认定(一)首套住房的认定:贷款申请人及配偶在公积金系统中无贷款信息记录,且在本市房产主管部门的房屋登记信息系统无住房登记信息,或查询的房屋信息与拟申请公积金贷款所购房屋为一套住房的。二套房的认定(二)二套房的认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购买第二套住房认定:1、贷款申请人首次利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在本市房产主管部门的房屋登记信息系统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及以下的住房,并
首套房认定标准1.贷款买过一套房商业贷款已结清再贷款买房——算首套。2.贷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通过房屋登记系统查询不到房产但在银行征信系统里能查到贷款记录再贷款买房——算首套。3.全款买过一套房贷款买房——算首套。4.全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了房屋登记系统查不到房产再贷款买房——算首套。5.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全都已还清且出售同时能够提供两套住房出售的证明这种情况下再贷款时——算首套。6.
生育保险是给予怀孕、分娩女职工生活保障的社会政策,那么上海生育保险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在生活、手术、营养等都有哪些补偿标准。小编将为大家详细介绍上海生育保险补偿标准。上海生育保险补偿标准一、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1.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2.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
上海首套房认定为:1、贷款买过一套房,随后转卖,房屋登记系统查询不到房产,但银行征信系统能查到贷款记录的;2、全款买过一套房;3、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贷款还清且出售的,能出示出售证明的算首套房;4、个人名下有一套商业贷款,贷款已还清,另一套公积金贷款已出售的。法律依据: 上海首套房认定为: 1、贷款买过一套房,随后转卖,房屋登记系统查询不到房产,但银行征信系统能查到贷款记录的,再贷款买
一、上海二套房贷款政策是怎样的?上海居民家庭购买首套住房(即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且无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在本市已拥有1套住房的、或在本市无住房但有住房贷款记录(包括商业性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二、商业银行
纯公积金贷款认定标准一、纯公积金贷款首套认定标准家庭名下无房(家庭指借款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且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说明1借款人或其配偶婚前与各自父母共同拥有的产权房屋不超过1套的(即:借款人或其配偶婚前与父母共有1套产权住房,或借款人与其配偶婚前各自与父母共有各1套产权住房),可以认定为查询到的住房不属于借款人家庭成员名下房屋。2借款人尚未建立婚姻关系的,与其父母共有的产权住房不超过1套,也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