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上班时间,劳动者脱岗去洗澡摔倒,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十五条认定工伤的范围,不予认定为工伤。但是如果洗澡的目的是为了工作和与工作有关的,可以申请认工伤认定。
具体条款如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现在达到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应当是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参工的,因为1992年3月(含3月)之前没有缴费,按国家规定视同缴费年限,所以必须要有档案材料证明。建议到当地劳动部门查找招工录取通知书存根,到原工作单位查找历年职工花名册。持录取通知书、职工花名册、养老保险手册和保险卡,身份证,应当可以办理退休。档案丢失补办方法:1.先到你的户口所在地,办理重新建立档案手续!然后到你原来的学校,补开毕业证明等相关
离婚时孩子已经18岁不需要支付抚养费。1、但是,如果成年子女有以下情况的,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则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读的。2、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3、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
1、这种情况不算逃逸,因为没有这种情况算不上交通事故。2、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明知自己发生了交通事故,为逃避事故责任,故意逃离事故现场,不向公安机关报案的一种违法行为。
交通事故认定为全责不能认定工伤,只有在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才可以认定为工伤。【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黄灯亮了闯过路口:1、如果黄灯亮时,车身整体已过停车线的车辆继续通行,则该种情况不算闯黄灯。2、如果在黄灯亮时,没有越过停车线的车辆司机没有在原地等待,而是不停快速行驶,则该种情况算是闯黄灯。【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比特币在中国不合法,中国尚无法律保护比特币交易。比特币不是中国银行发行的法定货币,它属于虚拟数字货币,虽然中国没有明确法律依据:证明比特币合法或非法,但是中国法律法规不支持比特币公开交易。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法律依据:《刑法》第三条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个人缴纳社保和单位缴纳社保的区别分析:一、险种不同这是个人缴纳和单位缴纳最为明显的区别。个人缴纳社保只能参保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两个险种;单位缴纳的是职工社保,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这5个基本险种。由此可见,单位缴纳社保可提供的保障要多。二、缴费金额不同个人缴纳社保,一般缴纳比例为20%,然后还要参考当地的平均工资和社保部门提供的缴费档次。最低的档次是60%,最高的档次
法律分析:可以补交社保: 1、养老保险可以补缴,但是会承担相应的滞纳金。如果是单位未交,可以要求单位补缴。但是如果医疗保险中断3个月后就不能计算连续年限了。 2、医疗保险是可以补缴的。国家开始实行医疗保险制度大约在前后。医疗保险一般不用补交,但是各地区的规定不同,有的地区规定必须补缴,有的地区规定可以补缴,也有的地区规定不到退休时间不准补缴,是否需要补缴,应当视本地区的规定而定。 医疗保险在退休时
1.健康证不是全国通用。2.一般来说是以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划分的,所以市、县卫生行政部门所出具的健康证在本省内没问题,但跨省时因为每个地方法规的具体执行不同,可能产生偏差。3.法律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
办理委托书公证应当由当事人亲自到公证处申办。申请办理委托书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本、护照等),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2、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委托书文本;(即授权事项,此项内容最好跟工作人员沟通,尽量细化授权事项,避免只写全权代理)4、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1、理论上未成年犯罪对子女没有什么影响,中国的法律是不连坐的。2、但是政审,其实就是查家庭背景,服刑人员对子女会有一些影响。3、比如子女考取公务员、教师、就业等等。4、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
法庭上原告需要做:1、一般而言,原告首先要陈述自己的身份信息,陈述是否申请法官回避。2、之后进行法庭调查阶段,原告需要宣读自己的诉状,并陈述是否有补充的事实与理由。3、原告还要举证并说明每份证据的证明目的。对于被告的证据,原告需要进行质证。4、原告还需要答复法官所提出的问题。5、最后原告需要发表辩论意见,并陈述自己最后的请求。6、在调解阶段,原告需要表态是否愿意调解,并阐述自己的调解方案。法律依据
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分为3类情况: 一、公证书中未规定的,有效期由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单方规定,公证处一般不作规定。一般民事类公证如出生公证、结婚公证、亲属关系公证、学历学位公证、驾驶证公证等就属于这一类。申请人应该注意向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咨询公证书的有效期; 二、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规定了有效期的,公证书的有效期和其一致。如一份《委托书》中规定的委托期限为三个月,那么该《委托书》的公证书的
1、职业年金的领取方式相比养老保险较为多样化,可以一次性用于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后按照合同领取相应待遇,也可以选择按照本人退休时对应的计发月数计发职业年金月待遇标准,发完为止。比如60岁退休,职业年金账户有20万,按照养老金个人账户计发月数为139个月,则每个月可以领取1438.8元,第140个月就不可以领取了。2、《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指出,该办法所称职业年金,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1、电话录音是可以作为证据的。2、如果录音是未经对方同意,但只要没有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也没有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就不属于违法行为,该录音可以作为证据向法院提供
汽车停路边被电动车撞了进行责任判定主要看停车的地方违不违规,如果是违停,对方不负主要责任;未违停,对方负全部责任。对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方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应当按照下列比例减轻机动车方的赔偿责任:1、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减轻80%至90%;2、非机动车、行人负
1.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在1994年发布的劳办发1994376号文规定:由于违反劳动纪律受到除名处理的职工,除名前的连续工龄与重新就业后的工作时间,可以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职工受开除处分的,仍按现行规定办理。开除是单位对职工的最高行政处分,如果其行为构成犯罪的,司法部门还要给予刑事处罚。2.按规定,被开除、被判刑人员其工龄只能从再次参加工作或刑满释放参加工作后重新计算,以前的工龄包括军龄都一律取消。而
新生儿只要父母有外来人员进城居住证,就可以异地办理医疗保险。办理时所需材料包括:经办人身份证、监护人身份证、所在地区医疗保险登记/变更申请表、子女户口簿、监护人在本市开立的银行活期储蓄账户。办理时必须具备的条件是:在本市户籍不足28天,尚未建立社会保障关系的婴幼儿。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涉嫌危险驾驶罪,会处以拘役并处罚金。追逐竞驶,是指行为人在道路上高速、超速行驶,随意追逐、超越其他车辆,频繁、突然并线,近距离驶入其他车辆之前的危险驾驶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133条,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
小孩户口在外地的情况下,是可以来母亲户口所在地上学,根据《教育法》规定,外地户口的孩子依法享有平等入学的权利,对于符合入学条件的,应当提供入学机会。外地户口也能上学,但是可能会影响选择学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十七条 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学校和有关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女子在入学、升学、就业、授予学位、派出留学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